义县2017年度白庙乡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义县白庙子乡人民政府委托,对义县2017年度白庙乡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设备采购项目(YXZC
********0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一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义县2017年度白庙乡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设备采购项目2、设备采购内容:柴油发电机组51台套,潜水泵51台套,电缆线70米/台,泵管(包括螺丝、胶垫等配套附件)50米/台(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货完成时间: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设备安装协议,签订合同后3月1日前供货到各乡镇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的规定标准。
6、资金预算:37.23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同时具有独立的法人企业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2投标人须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企业,必须持有所需材料的生产(销售)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
4.3投标人须具备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
4.4投标人须出具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相同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元。
3、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近三年内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查询告知函,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采购人留存。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义县白庙子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秦菲菲
电 话:
****-*******传 真: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