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急诊综合大楼(含儿科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中心医院急诊综合大楼(含儿科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黄石市中心医院急诊综合大楼(含儿科中心)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黄石市中心医院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的有关要求,于2017年9月15日组织5位专家对该医院急诊综合大楼(含儿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黄石市中心医院急诊综合大楼(含儿科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拆除原有建筑后重建一栋25层急诊综合大楼,主要包括急诊、儿科中心、全科医生培养基地等,总用地面积2160.54m2,总建筑面积28607.13m2,设床位512张,项目总投资22100万元,环保投资370万元。

二、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

(1)废水收集措施

雨水:院区的雨水通过各栋大楼外的雨水排水沟排入到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在大楼的四周新建了雨水沟,与院区的雨水沟相连。具体见附图4、附图5。

废水:院区各个大楼的废水先排入大楼外的化粪池,项目共设置了6个化粪池,化粪池的出水通过提升泵输送到污水处理站。本项目的废水排入新建的化粪池,再排入污水处理站。

(2)废水处理措施

①普通医疗废水

医院改扩建后,废水最大排放量为1196.6m3/d,而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能力为750m3/d,因此院方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改扩建,改扩建后的污水处理站采取“化粪池——生化处理——二氧化氯发生器”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1200 m3/d,处理后的废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磁湖污水处理厂。

②特殊医疗废水

环评中提到医院产生的各种特殊医疗废水集中用小桶收集后,分别采用不同的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本项目急诊综合大楼不设置病理室,口腔科不采用含汞材料,本项目不产生特殊医疗废水。院区的医学影响科不冲洗胶片,改为打印胶片,不产生含银废水,院区的特殊医疗废水主要来自病理室,病理室产生的特殊医疗废水由小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具体见附件),不进入项目的污水处理站。

2、废气

(1)油烟

本项目的食堂依托医院原有食堂,食堂油烟采取安装两台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效率≥75%)。对厨房加工过程产生的油烟采取集气罩收集,抽排至食堂楼顶,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2)恶臭

验收核查:医院污水处理站的调节池、曝气池、消毒池采取密封。同时在调节池、污泥池的排气口等产生恶臭气体的位置,设置收集管道,将恶臭气体经管道送至UV光电解设备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排气筒在楼顶排放。UV光电解处理工艺的原理:由收集系统将恶臭气体进入UV光电解净化装置,在此利用特制激发光源产生的光量子诱发一系列反映后,将恶臭物质分解转化为CO2、H2O等无害成分,该装置是一种功能较强的绿色环保型空气净化装置。无二次污染,反应后废气排出主要有氮气、氧气、水、二氧化碳等无害气体,也能减少原环评提出活性炭净化处理恶臭工艺中的废活性炭的产生。同时在污水站的周边种植有花草树木,也能起到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

(3)有毒有害气体

本次改扩建项目未建设生物实验室及病理实验室。

原医院生物实验均在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生物安全实验室为负压系统,有效保证了生物性污染的气溶胶不会泄漏到环境空气中去。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按照卫生部《生物安全及实验设施技术规范》执行,采取净化、消毒等措施后通过专用管道于楼顶排放。

原医院病理实验室中有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排放,挥发性有机气体的捕集及无害化处理由专用通风柜负责,采用紫外线灯、生物安全柜等措施进行隔离、稀释、净化和消毒处理通过管道排往屋顶排气口。

3、噪声

(1)对于污水站的水泵均设置于机房内,同时设置隔声门,日常污水站运行过程中采取关闭门窗,减小噪声可设隔声罩,罩内衬吸声材料;泵房可做吸声、隔声处理。利用吸声材料,可做吸声吊顶,墙体可做吸声处理。泵的进出口接管可做挠性连接和弹性连接,管道支架可做弹性支承。

(2)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必要的隔振减振措施,尽可能将设备调整至集中于机房内,隔声门加橡皮条处理,开机时关闭门窗。

(3)加强日常管理,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避免异常噪声。

(4)为确保交通噪声对院区的影响降到最小,控制院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要求机动车禁鸣,在院区用地边界多种如枝叶茂密、对净化空气、吸音滞尘等都有一定作用的树木绿化来减轻污染。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实现袋装化,采用易降解的垃圾袋,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责任,定时清扫,定时收集;设置封闭式垃圾收集器,避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生活垃圾由市容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医疗废物

收集:院方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并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档案。

暂存:院方将当日的医疗废物存放在医院内的医疗废物暂存间,隔日由黄石中油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清运。

处置:黄石市中心医院已与黄石中油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公司对黄石市中心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污水站污泥

污水处理站的污泥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理,清理之前向污泥池投放足量的石灰粉用于杀毒。清理出来的污泥用塑料袋盛装,同时其中再次投放石灰粉杀毒,然后进行密封2小时以上,经过保证传染性病菌或灭活。经过这一系类干式化学消毒法处理后的污泥,交由黄石中油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1、废气

2017年6月7日、8日该医院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硫化氢、氨的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氨1.0 mg/m3;硫化氢0.03 mg/m3)。

2017年9月1日、2日UV光电解设备排气筒氨的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气筒15m排放要求(氨4.9kg/h),UV光电解设备对氨的处理效率约为75%。

2、废水

2017年6月17日、18日该医院污水处理站出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等12项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本次验收结果表明:昼间1#南厂界及4#北厂界噪声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昼间2#西厂界、3#东厂界、5#西南厂界、6#西南厂界外敏感点均满足标准;夜间 1#南厂界、2#西厂界、3#东厂界、4#北厂界监测点位噪声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夜间标准限值要求,5#西南厂界、6#西南厂界外敏感点均满足标准。

项目环评中将该项目声功能区划为2类区,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本项目紧邻天津路主干道,4#北厂界监测点受交通噪声影响严重,造成4#北厂界监测点超标;由于历史原因,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城市中心繁华地段,人流量、车流量较大,各监测点位均受到周边环境噪声的影响,同时由于医院受院区建设场地的限制,污水处理站建设在医院家属区周边,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产生的噪声对家属区的声环境有影响,以上原因造成项目部分监测点位夜间噪声超标。

四、验收现场检查组检查意见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应急措施基本完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检查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尽快整改落实。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2)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3)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4)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对您的影响程度;

(5)其它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石市中心医院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天津路141号

联 系 人:石工

联系电话:****-*******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用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告内容之日起1个月内,即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2月8日。

黄石市中心医院

2018年1月11日








标签: 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 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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