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地毯招标公告

会议室地毯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会议室地毯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纺织用料/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

采购单位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青羊区公告时间2018年01月10日 22:42
报名时间2018年01月10日 22:38至2018年01月12日 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人民北路二段188号金牛万达广场甲级写字楼A座1912室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5日 13:00
预算金额¥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大庆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二段188号金牛万达广场甲级写字楼A座19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老师 139*****922
附件:
附件1


  四川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共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会议室地毯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共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会议室地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川政达采询〔2018〕2-1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大庆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老师 139*****922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人民北路二段188号金牛万达广场甲级写字楼A座19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地毯19万

大会议室

地毯:材质为80%羊毛、20%尼龙,密度7*9。主席台纯红色、台下暗红暗花,总面积380㎡

以打样为准

小会议会议

地毯:材质为80%羊毛、20%尼龙,手工地毯;纯红色暗花,总面积15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应具备资格要求1.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二、参加询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1营业执照复印件1.2.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3.投标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4.供应商《承诺函一》原件;(见第十章格式1) 1.5.《承诺函二》原件((见第十章格式2))1.6.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8年01月10日 22:38至2018年01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成都市人民北路二段188号金牛万达广场甲级写字楼A座1912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8年01月15日 13: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成都市人民北路二段188号金牛万达广场甲级写字楼A座1912室

四、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5日 13: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8年01月10日 22:39至2018年01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成都市人民北路二段188号金牛万达广场甲级写字楼A座1912室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5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1月11日 09:00至2018年01月15日 1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人民北路二段188号金牛万达广场甲级写字楼A座19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标签: 地毯 会议室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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