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1、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拟建的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施工招标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工程规模:约379万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及说明、工程预算价为准 工程质量:合格
建设地点:荔城区拱辰街道东阳村、西洙村、张镇村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3.1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2近三年内,没有被本市县区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
4、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预算书、施工图纸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预算书、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76180 元整,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03月 19 日至2009年03月 25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139*****995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 158*****532/139*****5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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