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龙门广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河津市龙门广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河津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津市龙门广场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河津市龙门广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
2.2 项目编号:Z140*****591********3
2.3 建设地点:河津市龙门广场
2.4项目预算:*******.36元,财政评审价为*******.15元
2.5工期:20日历天
2.6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12日08时00分起至2018年1月16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标书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4.2谈判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谈判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同谈判时间): 2018年1月19日15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谈判地点):河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亚飞百货大楼对面环卫处六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电汇
6.2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柒仟壹佰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591********3)。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行号:********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津市龙门广场管理办公室
地址:河津市龙门广场
邮编:043300
联系人:柴敬喜
电话:139*****23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街131号华德广场小区B座1101室
邮编:030006
联系人:牛先生
电话:136*****888
电子邮件:HYSD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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