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开挖、驳岸基础施工招标公告

河道开挖、驳岸基础施工招标公告

结构形式:其它工程类别:工程地点:青岛高新区(城阳红岛)葫芦巷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预计造价(万元): 4100计划文号: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青岛高新区建设局联系人(联系电话):肖先生、于先生********招标代理: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李西永139*****996招标内容:
青岛高新区葫芦巷河道开挖、驳岸基础施工招标I标段:Ⅰ标段:投资额:约1500万元;工程规模: 约52万立方米;
工程规模:
青岛高新区葫芦巷河道开挖、驳岸基础施工招标II标段:II标段:投资额:约1500万元;工程规模: 约53万立方米;
工程规模:
青岛高新区葫芦巷河道开挖、驳岸基础施工招标III标段:III标段:投资额:约1100万元;工程规模: 约38万立方米;
工程规模:
要求:
1、施工投标单位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主项资质为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总承包壹级资质。
2、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3、青岛市以外企业提供外地入青信用登记证,青岛市以外水利水电总承包企业必须提供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核发的有效的企业备案证;
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采用本单位银行账户电汇方式缴纳(谢绝现金),中标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5、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照《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业企业入区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核算、独立纳税等;
6、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不少于2项。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企业上三年度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完成的单项合同3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公告说明:
一、标段说明: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三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二、有关事项说明:如果投标单位在报名过程中有需要向高新区监督部门反映的问题,可拨打电话:************************,也可发电子邮件至gxqjc@126.com(反映人应署实名,并提供具体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09年3月19日9时至2009年3月23日16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二楼中心会议室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青岛市以外企业提供外地入青信用登记证(青岛市以外水利水电总承包企业提供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核发的有效的企业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和工程所需五大员(包括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人员和投标授权委托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从各地社保网打印,能充分体现投保人的单位和投保日期等详细资料,投标报名时须在现场进行网上确认;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符合本公告同类工程界定要求的施工项目至少两个,包括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上三年度完成的符合本公告同类工程界定要求的施工项目至少一个,包括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正式文件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上两年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授予优秀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称号的正式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国家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7)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注册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及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上述(1)、(2)、(3)、(4)、(5)、(8)款要求的资料原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报名结束后,再提交资料无效。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详见www.e_qdpm.com/gcc)进行,投标单位投标报名时,按照资格预审办法的要求提交参加资格预审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并登记备查。
招标人将于2009年3月24日9:30时-16时,进行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必须于2009年3月24日9:30时之前,按照报名时所提供的资料明细提交所有原件。未按时提供原件或未按时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09年3月24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投标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招标报名期限:2009年03月19日09时 — 2009年03月23日16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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