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ZF-HW201760173:玉溪市公安局2017年禁毒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YNZF-HW201760173:玉溪市公安局2017年禁毒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玉溪市公安局2017年禁毒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YNZF-HW********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公安局2017年禁毒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为玉溪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2017年禁毒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2.2标包划分:本项目分2个包; 2.3采购范围: 第1包采购范围:包括防弹衣、防弹头盔、手铐、强光手电、伸缩警棍、警用八大件、夏冬战训服、警用T恤、防毒面具、防撞桶、无线话筒、调音台、多媒体音响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2包采购:便携式审讯记录仪12套,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3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本次采购预算价:1包人民币:*******.00元,2包人民币:576000.00元; 2.5工期: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财务制度健全,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3.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良好,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投标人近三年来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项目部(玉溪市东风北路东风商务楼旁玉锦园B1幢4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2017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时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延长线下段保安大厦主楼3楼309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公安局代理机构: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75号地址:昆明市前卫西路未名城小区1幢2302号 邮编:653100 邮编:650000 联系人:张平联系人:杨芳 电话:****-******* 电话:****-******* 181*****471 2018年1月11日 备注 报名: 1、本次招标属于玉溪市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阶段,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同时按照《招标公告》中“5、招标文件获取”的内容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不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报名均无效。 2、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投递标书: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在开标现场解密失败,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递交:本次招标属于玉溪市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阶段,需同时递交纸质文件正本一份。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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