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互联网电视综合测试仪招标公告

2017年互联网电视综合测试仪招标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17年互联网电视综合测试仪采购比选项目,项目编号:SC-BX********,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代理机构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为互联网电视综合测试仪2台,项目采购预算为9.36万元(含税);

1.2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比选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1.3供货期:10日;

1.4保修期:2年;

1.5供货地点:长春市;

1.6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二、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应答人具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相关内容;

2.2 应答人应为本次比选标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3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自2015年至2017年的相关业绩;

2.4 应答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5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应答资格被取消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9室。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身份证件,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外地应答人无法到现场购买比选文件的,可以通过汇款购买比选文件,具体事宜请在购买时咨询代理公司。通过汇款购买比选文件的,汇款账户必须为应答人的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附言栏中注明所汇款项对应的招标编号和包件号(如有),同时在完成汇款后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南通路888号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3楼318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通路888号

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9室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帐号:****************

出售比选文件联系人:刘远淞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李桐

联系电话:****-********

邮箱:shtxzb_jl_dx@163.com

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测试仪 互联网电视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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