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数码相机采购网上竞价二次公告
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委托,对数码相机采购(项目编号CG(X)2017-1142)以网上竞价方式组织国内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内容: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数码相机采购(详见附表)
2.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元整
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4. 交付地点:抚顺市境内(用户单位指定地点)
5. 付款方式及条件: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5. 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入网供应商;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网须知
参加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进入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首页-供应商管理-供应商入网登记"中公布的"入网手续指南",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方式:供应商登陆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在"首页-供应商网上报价"填写入网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报价页面,对本项目所有品目直接进行报价。
注意事项:供应商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含货物、运费、服务费、税费等全部价格。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总报价及产品分项报价均不得超出预算价格,供应商必须按报价格式要求填写产品品牌、型号、参数,否则其报价无效。采购中心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标的物或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本项目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五、违规责任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正确报价。供应商因报价失误导致报价无效,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或取消参与项目资格,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直至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一)提交书面材料放弃成交的;
(二)不履行报价承诺或放弃成交但拒不提交书面材料的;
(三)成交后,因产品质量或违约等行为被采购人书面投诉并查证属实的;
(四)提供盗版软件,或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
(五)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
(六)与其它供应商串通围标、串标谋取成交的;
(七)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顺城区滴翠路11号
联系人:刘稷
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采购文件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或采购一科):
***-********入网登记咨询(综合科):024-
********评标结果咨询(采购二科):024-
********、
********、
********合同签订咨询(服务大厅):
***-********履约验收咨询(合同科):024-
********、
********传 真:024-
******** 邮 编:11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