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项目所需设备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殡仪馆项目所需设备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围场县殡仪馆项目所需设备及附属设施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围场县殡仪馆项目所需设备及附属设施

项目编号:BOAO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琳颖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址:围场县

联系方式:宋志超130*****1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琳颖****-*******

代理机构地址: 围场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中应包括殡葬用品的生产或销售),同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3、同一厂家品牌产品授权不同投标人参加的,遵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执行;1.4、所投设备必须具有火化炉质量合格证书及其检测报告,全干等离分离法尾气处理设备二恶英合格证及其全干等离分离法尾气处理设备检测报告;1.5投标人须实是中国环境工程(固废)烟道工程设计会员单位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单位;1.6有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殡葬用冷冻柜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2.1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8日17:00时,须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2.2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2.3下载招标文件须知:首次投标访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vc.ggzyjyw.com),需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2.4已注册的供应商在登录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时,直接到“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注册系统进行注册(所注册信息必须与实际相符),再进入投标报名系统报名。2.5采购文件售价:300.00元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1日 08:30至2018年01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须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1.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元)

1.3保证金账户

户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957********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备注:①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与缴款回单的户名、账号需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须存留汇款底单原件,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缴款回单装订在投标文件中。② 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进入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 并“打印回执”, 如未“确认交纳”保证金将无法准确汇入该项目账户内并且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

2.招标文件答疑

2.1.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起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9时至2018年1月25日16时。

招标人解答起止时间:2018年1月26日9时至2017年1月28日17时。

2.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在线提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2月0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联 系 人:宋志超

联系电话:130*****111

招标代理: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琳颖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boaozb@126.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附属设施 殡仪馆 围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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