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朝天门至九龙坡航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长江上游朝天门至九龙坡航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精神,我单位将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予以公开,如对本工程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工程建设期限内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长江航道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20号 邮编:43001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E-mail:******** @qq.com
1.开工日期:2016年1月15日
2.设计单位: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院
3.施工单位: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4.环境监理单位:南京公正与四川水运监理联合体监理部
5.工程基本情况:
确立文件 | 交水函[2015]740号 |
建设单位 | 长江航道局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地点 | 长江上游九龙坡至朝天门河段(航道里程681~659km),全长22km。涉及南岸、渝中、巴南、九龙坡、大渡口5区长江水域。 |
建设标准 | 航道等级:Ⅰ级 航道尺度:3.5m×150m×1000m(航深×航宽×弯曲半径); 通航保证率:按《内河通航标准》,工程设计最低通航保证率取98%。 |
6. 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环境要素 | 措施 |
生态方面 | 1.加强施工期环保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相关工程避开鱼类繁殖期和洄游季节。 | |
3. 优化爆破工艺,实施驱鱼措施,减少爆破的不利影响。 | |
4.制定珍稀鱼类紧急救护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和救护受伤、搁浅的珍稀水生生物。 | |
5.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和资金,设置人工鱼礁和产卵场修复。 | |
6.实施增殖放流,并开展水生生物和增殖放流效果监测。 | |
水环境 | 1.施工前主动与相关水厂沟通。加强施工期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
2.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综合利用,施工船舶污(废)水根据海事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送交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 |
3.航道炸礁时,采取导爆索串并联的传爆网络和毫秒延期爆破方法,使用先进、环保的疏浚机械等,尽量减轻悬浮物对水质的影响。 | |
噪声和振动 | 1.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前向环保管理部门申报,说明其工程项目、场所及可能排放的噪声强度和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
2.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 | |
3.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噪声。 | |
固体废物 | 1.生活垃圾由船舶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
2.工程炸礁水下弃渣根据选定抛投区位置、地形确定可抛投量,并依据航道工程施工进度和位置,达到合理倾倒。 | |
环境空气 | 1.使用节能、环保的运输工具、施工机具。 |
2.采用具有吸尘装置的钻机;爆破后采取抽江水抑尘措施。同时,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尽可能缩短工期。 | |
风险防范 | 1.工程从炸礁方式、方法、工艺、炸药选择上,最大限度降低爆破施工作业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 |
2.落实船舶溢油泄露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 | |
环保管理 | 1.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
2.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保监理报告。 | |
3.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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