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招标公告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招标公告
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彬县林业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彬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彬县2017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THLH(H)-2018-001
三、采购人名称:彬县林业局
地 址:彬县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 系方 式:156*****16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标段:2748亩,其中修枝疏灌除草1945亩,作业区位于四郎池作业区1、2、3、4、8、9号小班;定株疏灌除草803亩,作业区位于四郎池作业区5、6、7号小班。
一标段在四郎池5号小班内设置对照样地标准地1块,样地面积0.1公顷(25×40米),样地要求边界明显、界桩清楚。在每个小班悬挂小班标志牌。
二标段:2252亩,全部为修枝疏灌除草2252亩,作业区位于四郎池作业区11、12、13、14号小班和金庄寺作业区1、2、3、4号小班。
二标段在金庄寺1号小班设置对照样地标准地1块,样地面积0.1公顷(25×40米),样地要求边界明显、界桩清楚。在金庄寺作业区1、2号设置示范点594亩,为其他区域开展抚育工作提供示范。在每个小班悬挂小班标志牌。
三标段:2585亩,其中修枝疏灌除草875亩,作业区位于太峪镇太朝1、2、3号;定株疏灌除草1710亩,作业区位于太峪镇南庄1、2、3、4、7号。
三标段在太峪镇南庄村4号设置示范点312亩,为该区域开展抚育工作提供示范。在每个小班悬挂小班标志牌。
四标段:2415亩,其中修枝疏灌除草1228亩,作业区位于:太峪镇寺家庄1、2、3、4号;定株疏灌除草1187亩,作业区位于太峪镇南庄5、6号和水口镇祁家崖村1、2、3、4号。
四标段在寺家寺3号小班设置对照样地标准地1块,样地面积0.1公顷(25×40米),样地要求边界明显、界桩清楚。在太峪镇南庄村5号设置示范点282亩,为该区域开展抚育工作提供示范。在每个小班悬挂小班标志牌。
项目用途:公用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一标段:27.48万元;二标段:22.52万元;三标段:20.68万元;四标段:19.32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具有相关实施绿化工程能力,技术力量雄厚,经验丰富,信誉良好,有相关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具备满足工程所需的绿化基地、技术经验、投入人员能力;
6、同一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活动;
7、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 1 月 12 日至2018年01月19日时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3、发售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6室
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6日下午2:30
2、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6日下午2:30
3、投标开标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郗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咸阳秦皇中路支行
账 号:********2875
行 号:********0117
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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