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管支队2宗案件第二次招标公告

屠管支队2宗案件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州市农业局


  公告
  穗农屠公告字〔2017〕第111号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茅山中华街旁生猪屠宰点经营者:
   本局于2017年9月26日,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茅山中华街旁的生猪屠宰点进行检查,发现你涉嫌未经定点,擅自从事屠宰生猪违法经营活动。我执法人员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扣押了现场的待宰生猪13头和已宰猪边1头,同时开具了相关执法文书留置现场。
   对此,本局于2017年11月6日发出公告,要求当事人30日内到广州市畜禽屠宰管理执法支队(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南浦莱茵花园113号,电话:********)接受调查和处理。现公告期届满,未有人前来接受处理。经调查核实,确定该屠宰点是未经定点屠宰场所。本局将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扣押财物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农业局
  2018年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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