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
为深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优化农村能源结构,结合我市养殖污染治理实际,我局制定了《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户用沼气池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蓄粪池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和《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组织辖区内的业主按要求申报项目。
请你们将项目申报资料于2018年1月19日17:00前报送至市农林局农建科(纸质档由镇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电子档发送至qlsnnb@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杨丽萍;联系电话:136*****264;联系人:何帅;联系电话:178*****936;座机:********。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户用沼气池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蓄粪池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4.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项目申报指南
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
2018年1月12日
附件1
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户用沼气池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优化农村能源结构,结合我市养殖污染治理情况,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条件
邛崃市境内的畜禽养殖场(户),且不存在养殖粪污偷排、漏排现象。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农村户用普通沼气池或玻璃钢沼气池。
三、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四、补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标准。普通沼气池2000元/口,玻璃钢沼气池2500元/口。
(二)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即项目批复后,业主
先垫资建设,验收合格后按程序一次性划拨财政资金。
五、项目实施方式
(一)镇乡政府(街道办)宣传并组织业主自愿申报项目。各镇乡政府、街道办根据本指南,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业主(养殖场、户)自愿填写项目申报表。镇乡政府(街道办)对申报表进行审核,并将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市农林局。
(二)市农林局汇总。市农林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最终确定2018年项目拟实施业主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实施方案上报邛崃市人民政府。
(三)市农林局批复。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市农林局批复项目实施。项目一经批复,不得擅自调整,不得无故放弃实施,无故放弃项目实施的,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四)先建后补、业主自行实施。
1.项目建设。农村沼气池建设执行《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4752—2002)、《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GB/T4751—2002)。从事沼气池建设的施工人员必须取得“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镇乡(街道)、村(社区)做好项目过程监督工作。
2.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镇乡政府(街道办)对项目进行初验,并对初验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市农林局进行复验,市农林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将资金划拨至镇乡政府(街道办),镇乡政府(街道办)将资金划拨至业主。
3.验收资料。项目验收时,业主要提供以下资料:项目申报表、项目批复文件、项目合同(施工合同,含施工人员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沼气池修建前、中、后的照片(同一角度,同一参照物)等。
六、其他。
1.镇乡政府(街道办)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附件1-1)、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2)、项目申报情况公示材料(须注明:公示无异议,领导签字、盖章)。
2.项目必须在实施方案批复后才能实施,项目未批复不得实施。
附件1-1
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户用沼气池项目申报表
养殖场(户)姓名 | 地址 | 镇(乡、街道)村(社区)组 | ||
身份号码 | 联系电话 | |||
生产情况 | 2017年12月31日存栏(生猪□,家禽□,兔□,牛□) 头(羽) | |||
申报的建设内容 | 新建(普通□,玻璃钢□)沼气池 口,申报的沼气池从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 | |||
资金来源 | 预计总投资元,其中财政资金补助元,业主自筹元 | |||
养殖场(户)申报声明 | 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本申报表所填信息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章)年月日 | |||
村(社区)意见 | 同意申报。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 负责人签字: (章)年月日 | |||
镇乡政府(街道办)意见 | 同意申报。该养殖场养殖场符合我市的畜禽养殖规划(不在禁养区内),符合镇乡土地利用规划,不是违法建筑;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 负责人签字: (章)年月日 |
说明:请附上养殖户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2
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户用沼气池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村组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建设类型 | 数量(口) | 补贴资金(元) | 联系电话 |
填玻璃钢或普通沼气池 | |||||||
合计 |
统计人员:统计时间:主要领导:
附件2
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蓄粪池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优化农村能源结构,结合我市养殖污染治理情况,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条件
邛崃市境内的畜禽养殖场(户),且不存在养殖粪污偷排、漏排现象。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蓄粪池。
三、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四、补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标准。
1.小型蓄粪池(20-1999立方米):80元/立方米。
2.中型蓄粪池(2000-4999立方米):80元/立方米,且补助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3.大型蓄粪池(5000立方米以上):80元/立方米,且补助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40%。
一个养殖场(户)修建几个蓄粪池的,以所建蓄粪池的总容积确定补贴标准。
(二)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即项目批复后,业主
先垫资建设,验收合格后按程序一次性划拨财政资金。
五、项目实施方式
(一)镇乡政府(街道办)宣传并组织业主自愿申报项目。各镇乡政府、街道办根据本指南,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业主(养殖场、户)自愿填写项目申报表。镇乡政府(街道办)对申报表进行审核,并将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市农林局。
(二)市农林局汇总。市农林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最终确定2018年项目拟实施业主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实施方案上报邛崃市人民政府。
(三)市农林局批复。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市农林局批复项目实施。项目一经批复,不得擅自调整,不得无故放弃实施,无故放弃项目实施的,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四)先建后补、业主自行实施。
1.项目建设。
单池容积在2000立方米(不含2000立方米)以下的:要求砖混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池底混泥土厚度不低于20厘米,池墙厚度不低于24厘米,墙体深度不超过6米;防渗漏处理,顶部加钢筋混凝土结构盖板或防雨棚,防雨棚采用彩钢瓦等抗风抗压材料,安全防护栏高度不低于1米,设安全警示标志等。
单池容积在2000立方米(含2000立方米)以上的:墙体和底面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底面厚度不少于20厘米,墙体厚度不少于36厘米,墙体深度不超过6米。防渗漏处理,顶部加钢筋混凝土结构盖板或防雨棚,防雨棚采用彩钢瓦等抗风抗压材料,安全防护栏高度不低于1米,设安全警示标志等。
小型蓄粪池的施工人员或单位需具备《农村建筑工匠资格证书》或《沼气工》及以上资质。中型或大型蓄粪池需进行专业设计、专业施工,施工单位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沼气工程施工资质、水利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镇乡、村(社区)做好项目过程监督工作。
2.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镇乡政府(街道办)对项目进行初验,并对初验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市农林局进行复验,市农林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将资金划拨至镇乡政府(街道办),镇乡政府(街道办)将资金划拨至业主。
3.验收资料。
小型蓄粪池:项目申报表、项目批复文件、项目合同(施工合同,含施工人员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蓄粪池修建前、中、后的照片(同一角度,同一参照物)等。
大、中型蓄粪池:项目申报表、项目批复文件、项目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含设计及施工单位资质)、设计图纸、发票、项目审计报告,项目专账、银行转账凭证及蓄粪池修建前、中、后的照片(同一角度,同一参照物)等。
六、其他。
1.镇乡政府(街道办)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附件2-1)、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2)、项目申报情况公示材料(须注明:公示无异议,领导签字、盖章)。
2.项目必须在实施方案批复后才能实施,项目未批复不得实施。
附件2-1
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蓄粪池建设项目申报表
基本信息 | 业主 名称 | 地址 | 镇(乡、街道)村(社区)组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生产 情况 | 2017年12月31日存栏(生猪□,家禽□,兔□,牛□) 头(羽) | |||
申报的建设内容 | 新建蓄粪池 座 立方米。 | |||
资 金 来 源 | 预计总投资 万元,其中财政资金补助 万元,业主自筹 万元 | |||
养殖业主申报声明 | 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本申报表所填信息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 |||
负责人签字: | ||||
(章) 年 月 日 | ||||
村(社区)意见 | 同意申报。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 | |||
负责人签字: | ||||
(章) 年 月 日 | ||||
镇乡政府(街道办)意见 | 同意申报。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 | |||
负责人签字: | ||||
(章) 年 月 日 |
说明:项目申报业主是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养殖大户的,请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2
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蓄粪池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村 组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新建蓄粪池数量 (座) | 新建蓄粪池容积 (立方米) | 补贴资金(元) | 联系电话 |
合计 |
统计人员:统计时间:主要领导:
附件3
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养殖场大中型
沼气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优化农村能源结构,结合我市养殖污染治理情况,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条件
存栏生猪100头及以上、牛50头及以上、禽5000羽及以上,兔500只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且养殖场符合我市的畜禽养殖规划(不在禁养区内),符合镇乡土地利用规划,不是违法建筑,不存在养殖粪污偷排、漏排现象。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修建50立方米以上的沼气池),实施养殖场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猪-沼-果(菜、粮)”等能源生态模式。
三、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四、补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标准。对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按照400元/立方米补助。
(二)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即项目批复后,业主
先垫资建设,验收合格后按程序一次性划拨财政资金。
五、项目实施方式
(一)镇乡政府(街道办)宣传并组织业主自愿申报项目。各镇乡政府、街道办根据本指南,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业主(养殖场、户)自愿填写项目申报表。镇乡政府(街道办)对申报表进行审核,并将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市农林局。
(二)市农林局汇总。市农林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最终确定2018年项目拟实施业主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实施方案上报邛崃市人民政府。
(三)市农林局批复。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市农林局批复项目实施。项目一经批复,不得擅自调整,不得无故放弃实施,无故放弃项目实施的,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四)先建后补、业主自行实施。
1.项目建设。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实行专业设计、专业施工,设计单位须具有沼气工程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沼气工程建设施工资质或环保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沼气工程建设经验。施工时应照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镇乡、村(社区)做好项目过程监督工作。
2.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镇乡政府(街道办)对项目进行初验,并对初验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市农林局进行复验,市农林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将资金划拨至镇乡政府(街道办),镇乡政府(街道办)将资金划拨至业主。
3.验收资料。项目验收时,业主要提供以下资料:项目申报表、项目批复文件、项目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含设计及施工单位资质)、设计图纸、发票,沼气池修建前、中、后的照片(同一角度,同一参照物)等。修建沼气池200立方米以上(含200立方米)的业主,还需要提供项目审计报告,项目专账,银行转账凭证。
六、其他。
1.2018年成都市级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只安排了四川省上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邛崃市鞍桥养殖有限公司、邛崃市嘉林生态农场、成都太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姜殿养殖场、邛崃市文广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个养殖场,前期上报的其他养殖场(户)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全部没有安排资金,若养殖场(户)还要修建大中型沼气工程的,需要重新申报。
2.镇乡政府(街道办)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附件3-1)、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2)、项目申报情况公示材料(须注明:公示无异议,领导签字、盖章)。
3.项目必须在实施方案批复后才能实施,项目未批复不得实施。
附件3-1
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项目申报表
养殖场(户)名称 | ||||
地址 | 镇(乡、街道)村(社区)组 | |||
单位性质 | 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其它□ | |||
法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养殖场地属性 | 自建□租凭□ | 占地面积(m2) | ||
生产情况 | 2017年12月31日存栏(生猪□,家禽□,兔□,牛□) 头(羽) | |||
申报的建设内容 | 新建沼气池立方米,申报的沼气池从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 | |||
资金来源 | 预计总投资万元,其中财政资金补助万元,业主自筹万元 | |||
养殖场(户)申报声明 | 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本申报表所填信息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章)年月日 | |||
村(社区)意见 | 同意申报。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 负责人签字: (章)年月日 | |||
镇乡政府(街道办)意见 | 同意申报。该养殖场养殖场符合我市的畜禽养殖规划(不在禁养区内),符合镇乡土地利用规划,不是违法建筑;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 负责人签字: (章)年月日 |
说明:项目申报业主是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养殖大户的,请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2
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养殖场名称 | 业主姓名 | 地址(镇、村、组) | 养殖类型及常年存栏规模 | 拟建沼气工程 | 计划 总投资(万元) | 其中: | ||
数量(座) | 容积 (立方米) | 财政资金 补助(万元) | 业主自筹 (万元) | ||||||
合计 |
统计人员:统计时间:主要领导:
附件4
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
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优化农村能源结构,结合我市养殖污染治理情况,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条件
1.存栏能力:商品猪500头以上、能繁母猪300头以上、存栏奶(肉)牛100头以上、禽30000羽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且养殖场符合我市的畜禽养殖规划(不在禁养区内),符合镇乡土地利用规划,不是违法建筑。
2.优先支持成都市级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优先支持园区和100万亩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计划区域等重点区域。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粪污处理系统、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系统、沼气综合利用系统,将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机结合,实现循环利用。
三、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四、补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标准。对畜禽粪污处理系统、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系统、沼气综合利用系统建设,由市财政按照不超过工程总投资50%进行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总额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单个项目沼渣沼液还田利用示范面积应不少于200亩。市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水泥等主要建材,沼液管件设备,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以及支付技术人员工资和其他工程费用等。
(二)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即项目批复后,业主
先垫资建设,验收合格后按程序一次性划拨财政资金。
五、项目实施方式
(一)镇乡政府(街道办)宣传并组织业主自愿申报项目。各镇乡政府、街道办根据本指南,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业主(养殖场、户)自愿填写项目申报表。镇乡政府(街道办)对申报表进行审核,并将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市农林局。
(二)市农林局汇总。市农林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最终确定2018年项目拟实施业主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实施方案上报邛崃市人民政府。
(三)市农林局批复。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市农林局批复项目实施。项目一经批复,不得擅自调整,不得无故放弃实施,无故放弃项目实施的,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四)先建后补、业主自行实施。
1.项目建设。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专业设计、专业施工,设计单位须具有沼气工程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沼气工程建设施工资质或环保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沼气工程建设经验。施工时应照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2.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镇乡政府(街道办)对项目进行初验,并对初验结果进行公示。初验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市农林局进行复验,市农林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将资金划拨至业主。
3.验收资料。项目验收时,业主要提供以下资料:项目申报书、项目批复文件、项目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含设计及施工单位资质)、设计图纸、项目专帐、银行转账凭证,审计报告、项目修建前、中、后的照片(同一角度、同一参照物)等。
六、其他。
1.2018年成都市级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没有安排资金,若养殖场还要实施该项目的,需要重新申报。
2.镇乡政府(街道办)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附件4-1)、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2)、项目申报情况公示材料(须注明:公示无异议,领导签字、盖章)。
3.项目必须在实施方案批复后才能实施,项目未批复不得实施。
附件4-1
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
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管理负责人: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项目实施负责人:
联系电话:
编制日期: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地址 | |||||
单位性质 | 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社会资本□其它□ | |||||
养殖场类别 | 生猪□牛□禽□ | |||||
单位法人 | 联系电话 | |||||
建场时间 | 养殖场地属性 | 自建□租凭□ | ||||
总投资(万元) | 占地面积(m2) | |||||
圈舍面积(m2) | 年总产值(万元) | |||||
粪污处理 | 沼气池处理□沼气发电□有机肥处理□循环利用□堆集发酵□ | |||||
职工人数 | 总计人,其中:本科以上人、大专人、中专人 | |||||
生产情况 | 畜禽品种:生猪□牛□禽□其他□(请注明) | |||||
存栏能力头/羽,其中:能繁母畜头/羽,商品畜禽头/羽 | ||||||
年生产能力头/羽;2016年实际出栏头/羽 | ||||||
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情况 | 发证单位 | |||||
编号 | ||||||
有效期 | ||||||
养殖场备案情况 | 是□否□ | 畜禽标识代码 | ||||
养殖档案建立情况 | 是□否□ | |||||
领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 发证单位 | |||||
编号 | ||||||
有效期 | ||||||
养殖场申报声明 | 本申报书所填信息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章)年月日 |
注:“职工人数”、“生产情况”栏均按2017年12月底实际情况填报。
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
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一 | 项目名称 | ||||
二 | 项目实施单位 | ||||
三 | 项目建设地点 | ||||
四 | 土地性质或来源 (承包期) | ||||
五 | 项目建设时间 | ||||
六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
主要建设内容概述(分项逐一论述): | |||||
七 | 资金来源 | 总投入 | 万元 | ||
其中 | 自筹资金 | 万元 | |||
申请补贴资金 | 万元 | ||||
八 | 综合 效益分析 | ||||
申报单位 承诺意见 | 承诺: 自愿申请实施该项目,保证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项管理措施扎实到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沼气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安全。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从未享受过其他财政补助。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村(社区)意见 | 同意申报。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 负责人签字(盖章): (章)年月日 | ||||
镇乡政府(街道办)意见 | 同意申报。该养殖场养殖场符合我市的畜禽养殖规划(不在禁养区内),符合镇乡土地利用规划,不是违法建筑;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助。 负责人签字(盖章): (章)年月日 |
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
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二、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各项目单位根据各单位实施情况具体分析。
三、主要建设内容
1. 项目建设地点和实施计划;
2.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数量、规模情况。
四、资金投入概算
l.项目总投入规模、资金筹措;
2.项目资金具体使用内容与分项建设资金概算。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情况,项目实施小组成立情况;
2.技术保障情况,技术支撑情况;
3.政策保障情况;
4. 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实施管理、档案管理等;
5.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具体包括如何设置备查项目专账等。
六、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1. 经济效益;
2. 社会效益;
3. 生态效益。
七、附件材料
1. 项目单位区位图和建设平面图、粪污处理图;
2. 用地证明复印件;
3.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5. 排污许可证或环保证明复印件;
6. 其他资格证明(如绿色或无公害产品认证、港澳出口注册场和龙头企业证书等)复印件。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请勿使用文件夹)。
附件4-2
2018年邛崃市养殖污染治理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养殖场名称 | 地址(镇、村、组) | 项目建设具备的生产条件 | 建设内容 | 计划 总投资(万元) | 其中: | |
财政 补助 (万元) | 业主 自筹 (万元) | ||||||
合计 | |||||||
存栏能力为头,现存栏头,辐射种植基地亩。 |
统计人员:统计时间: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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