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大理市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项目委托编制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

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大理市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项目委托编制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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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大理市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项目

委托编制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简化升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程序的通知(云财采〔2016〕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大理市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项目委托编制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要求及预算

1、项目名称: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大理市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项目委托编制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1

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大理市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项目委托编制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1项

3、采购资金预算:32 万元。

二、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申请理由:

1.目前洱海正处于关键的、敏感的、可逆的、营养状态转型时期,加之湖泊内污染物存量问题,近年藻华发生的可能性仍然较大。自2016年实施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一期)以来,洱海湖区蓝藻聚集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从工程布局和实施效果来看,仍不能满足洱海蓝藻控制的全覆盖,尤其是洱海北部湖湾、主要旅游区等湖区蓝藻水华发生的风险仍然较高。因此,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洱海蓝藻水华发生,消除蓝藻大面积聚集现象,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将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大理市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特此提出申请。

2.上海交通大学是云南省 “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国家水专项洱海项目的牵头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对洱海富营养化敏感转型期藻华风险诊断把握准确,其洱海研究团队成立了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研究院常年在洱海流域开展洱海保护治理的基础研究与监测分析,数据支撑性强,具有洱海生态评估相关工作的类似业绩,独立拥有湖泊流域治理与蓝藻控制的相关专利。

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中关于:第二条(八)“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的规定,计划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供货商名称: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

2、供货商地址:云南省大理市经济开发区红山路裕龙大道交叉口

四、专家组和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

序号

专家姓名

专家工作单位

职称

1

奎一平

大理市环境保护局

高级工程师

2

李泽坤

大理州环境监测站

高级工程师

3

孙碧飞

中国电建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2、专家论证意见

2018年1月11日9时30分,经组织论证专家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论证。结果如下:

(1)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中关于:第二条(八)“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的规定,计划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本采购项目无不合理条款,相关要求无排他性;经论证,专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公示期限

公示3个工作日(即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6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

地址:大理市海东行政中心4楼

联系人:陈晓希

联系电话:****-*******

传真:****-*******

监管部门:大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单位地址:大理市榆华路19号

联系电话:****-*******

如对本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大理市财政局备查。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不受理电话异议,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2018年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委托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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