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朱仙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朱仙镇清真寺防雷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朱仙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朱仙镇清真寺防雷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朱仙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朱仙镇清真寺防雷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朱仙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现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朱仙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朱仙镇清真寺防雷工程
2、项目编号: XFJT*******
3、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清真寺院内
4、总投资额:约77万元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本次谈判共一个标段:
河南省朱仙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朱仙镇清真寺防雷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及有效的建筑工程安全员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2017年6月以来不低于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完成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防雷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其中近2015年1月1日以后的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可查询)。
5、进豫承揽业务的外省企业,必须在报名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6、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行贿查询所需的材料(一份)。【以上所有材料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在现场报名之前,首先需要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请于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报名。
2、谈判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另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7日上午10:00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
5、开标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持有关证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按弃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朱仙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西大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集英街香堤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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