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污泥码头工程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污泥码头工程招标公告

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污泥码头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污泥码头工程施工目前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公开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施工标段:

标段名称: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污泥码头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 大沙地厂区内;

2.3 工程投资、规模:污泥码头65米,水深7米;污泥排放管,360米;尾水排放管,180米;控制室和值班室,65平方米;护岸,172米;码头附属道路,工程费用约人民币1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污水处理厂污泥码头工程,包括码头、控制室和值班室、码头附属道路以及相关附属工程施工。

2.5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 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3 报名时间: 2009年3月23日~ 3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

4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5.1 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已全部提交,签名、盖章符合要求。

5.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外地企业必须在广州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分支机构,并进行税务登记,须提供广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

5.3 具有承接本工程需具备以下(1)或(2)所述资质:(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2)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4 具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5 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报名后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锁定),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为60周岁或以下(至2009年3月,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在职人员。

5.6 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员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7 自2006年3月至2009年3月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第5.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成竣工验收评定证明以及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5.8 投标申请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的“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为准)。

5.9 有近三年(2005年~2007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10 有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明》。申明内容包括:

(1)投标申请人没有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2)投标申请人没有被聘用为本项目的代建人、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申请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5)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7)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证有违法行为;

(8)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审资料均属实。若被招标人查出上述各条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明》要求提供原件。

5.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7. 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法如下:

7.1 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家时,则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

7.2 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

8.资格预审申请需递交的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装订提交,不需密封)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 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10.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同时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1.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2. 备注:

12.1. 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报名资格。

12.2. 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附页码),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如业主需核查上述资料的原件,投标报名单位须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送业主核查)。

12.4投标申请人报名前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招标人不接受无IC卡的企业的报名申请。

12.5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水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地址: 510640 广州市瘦狗岭路555号508室

电话(手机)号码: ***-********

网址:http:// www.gzwater.gov.cn

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系人:江小姐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东座303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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