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智慧城市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为使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尤其是信息技术手段改善城市状况,推进庄河市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发展,对于包括政务、医疗、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的响应,创造更美好的城市生活,庄河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决定实施庄河市智慧城市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编号:ZH-2017-151,下称“本项目”),并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市政府授权,庄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称“市经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工作。
中标人应与大连北黄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开发投资公司”)签署合资合同,双方依据适用法律及合资合同在庄河市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市政府授权市经信局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权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并按特许经营协议规定获得服务费。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投资估算
根据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批复文件,项目暂定总投资约为2.13亿元,最终投资额以财政部门最终审核为准。
2、项目周期
项目合作期限为11.5年,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期10年。
3、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庄河市智慧城市一期工程的十个子项目,分别为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城市公共数据中心、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医疗、精准扶贫、智慧旅游。
二、合作范围及要求
本项目合作范围要求如下:
(一)项目前期工作及相关手续办理
从智慧城市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资料整理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考核迎检工作及国家要求的相关资料准备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必要的项目系统方案、 工程量清单、施工及有关子项目的手续办理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二)投资建设项目
中标人负责庄河市智慧城市一期工程的十个子项目(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城市公共数据中心、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医疗、精准扶贫、智慧旅游)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并按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履行程序。
中标人负责工程建设过程施工准备、人员组织、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建设、安全生产、资料管理等全部工程建设工作,并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开展施工并组织工程验收。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包括软件)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中标人须在项目建设完工日前六十(60)日向招标人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进行项目验收测试,以确认本项目设施在特许期内具有稳定、可靠的性能。(详见《特许经营协议》)。
(三)运营维护
中标人负责项目运营维护工作,并编制运营维护工作手册,运营维护内容及要求需满足附件清单要求。招标人有权派出监督员或者指定任何代表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运维的情况下入场检查,中标人运维未达到约定标准的,招标人除有权限根据考核办法扣减相应运营服务费。
(四)绩效评估
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按时提供绩效考核依据,并提供考核相关的组织服务与协调工作以及模型分析数据,政府方承担庄河市智慧城市一期工程建设PPP项目整体实施效果模拟评估工作,编制实施效果模拟评估报告。
(五)项目进度要求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进度,涵盖工程建设所需的图纸审查、施工准备、设备采购等各个环节以及降雨、冬季冻融等所有影响因素,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二十(20)日内,完成项目进度安排时序,并提供给招标人。
2018年4月1日前项目开工,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子项目建设(招标人要求项目变更除外,详见《特许经营协议》5.4.2条款)。
(六)工程质量要求
项目满足《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00-2004)、《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CH/Z 9001-2007)、《软件系统验收规范》(GB/T 28035-2011)、《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0-200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62-2008)等行业相关国家及地方电子政务规范验收要求。
(七)人员要求
工程建设阶段项目经理需长期驻场,且不少于10人管理团队驻场;运营阶段必须保证足够人力进行日常维护(中标人与政府方草签《特许经营协议》后项目经理需要进入项目建设场地)。
(八)完工要求
完成智慧城市一期工程项目设计全部内容的建设,包括10个子项目的建设;组织完工验收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智慧城市产出目标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中标人负责免费对庄河市智慧城市一期工程各项目系统使用人员培训服务。
(九)运营维护
运营维护期10年。包括项目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等服务、移交前的人员培训等服务。
三、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由市经信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由中标人与大连北黄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开发投资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总投资的30%,中标人持有项目公司88.65%股权;开发投资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1.35%股权,均以现金出资,但开发投资公司出资注册资本金专项用于购买城市公共数据中心业务用房。
经市政府授权,市经信局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在服务期内的特许经营权,合作期限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为1.5年,运营期为10年。项目公司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要求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并获得服务费用。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内容完成移交工作。
项目运营期间,政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仅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投标。请收到投标邀请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的社会资本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供应商报名方式
1、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3、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须及时打印“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
技术联系人:李工(新点软件) 联系电话:153*****021
六、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2日,报名后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7日 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注:1、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以前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2、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联系人:王智
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张文秋
联系电话:****-********
传 真:****-********
九、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许经营权 投资人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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