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粮油食品屯里猪场回建职工安置住宅楼项目
广西粮油食品屯里猪场回建职工安置住宅楼项目
项目名称 广西粮油食品屯里猪场回建职工安置住宅楼项目 招标类别 招标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546.93平方米,其中1#楼为地上7层,高度21.3m,建筑面积3224.83平方米,地上面积3224.83平方米;2#楼为地上10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9322.10平方米,地上面积4102.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19.76平方米。 开标时间 2018年01月12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01月15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01月17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第一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食品屯里猪场杨帆(联系电话:****-*******;133*****830)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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