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大公镇畜禽粪便处理及污水处理服务项目投标邀请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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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镇畜禽粪便处理及污水处理服务项目投标邀请二次公告

海安县大公镇畜禽粪便处理及污水处理服务承包项目经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县大公法律服务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工作范围:大公镇畜禽粪便处理中心1个、污水处理厂2个、垃圾压缩中转站2个。

本项目最高限价:25.89万元/年

2.合同周期为:1年。

3.付款方式:月考核、季发放。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管理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未经化学处理的动植物肥料收集运输服务等。

(2)供应商至少具备5辆及以上粪便专用运输车。同时每辆车均具有有效证件:驾驶证(年检合格)、行驶证(年检合格)、保险合同等,且每位运输车辆行驶证只能供一个投标单位使用。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5000 元方可参加投标,否则将予以拒绝。

(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仅限于现金(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开标时出示。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四.信息发布时间:20180112日至20180117日。符合条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58.221.116.98/haggzynew/)海安县区镇中心项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我中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时间及地点:2018年01月17日9时30分止,大公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公镇社区教育中心一楼,由大公邮政储蓄银行西巷向南40米。)

六.开标地点:大公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招标主持:大公法律服务所

联系人: 王苏军 电 话: 130*****058

八.采购单位: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玉军 电话:138*****410

2018年1月7日


2018年1月大公镇畜禽粪便处理及污水处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 畜禽粪便处理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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