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陶艺实验室建设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工学院陶艺实验室建设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师范学院的委托,就湖州师范学院工学院陶艺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采)*******-1 二、磋商项目概况: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1 月12日至2018年1月19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 1月23日下午14:00时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二楼开标室,届时详见电子显示屏) 七、磋商时间:2018年 1月23日下午14:00时 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二楼开标室,届时详见电子显示屏)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交付方式:网银/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账号:********0001 十、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5、上年度企业的财务报告; 6、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7、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及进口产品竞标。 (三)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 (四)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1月23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五)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zjhzhc.cn/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湖州师范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1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地址: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联系电话:****-******* 传 真:****-*******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 湖州师范学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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