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库房一体化管理系统采购与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档案库房一体化管理系统采购与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一体化管理系统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一体化管理系统采购与安装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7-G2-049C-ZHBH(重)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一体化管理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落款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01月15日至2018年01月19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4:30-17:30时;
2.发售地点: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到进行购买:(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告知函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持原件备查。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02月05日0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在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02月05日09时00分,在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时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北海市茶亭路2号
联 系 人: 林晓霞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北京路49号桂成花园大厦D座1602室
项目联系人:卢俪文 林播 联系电话: ****-******* 139*****880
3.监督部门: 北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 话: ****-*******。
十三、公告期限:2018年0 1月12日至2018年01月19日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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