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临桂供电局(原临桂供电公司)2016年35kV二塘站保护装置改造(第三次)公开询价公告

桂林临桂供电局(原临桂供电公司)2016年35kV二塘站保护装置改造(第三次)公开询价公告

公开询价公告

桂林临桂供电局(原临桂供电公司)2016年35kV二塘站保护装置改造(第三次)公开询价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对以下的服务项目进行询价,诚邀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竞标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桂林临桂供电局(原临桂供电公司)2016年35kV二塘站保护装置改造(第三次)

项目编号:GL2017-1204

(一)项目概述

桂林临桂供电局(原临桂供电公司)2016年35kV二塘站保护装置改造: 更换临桂供电公司35kV二塘站保护装置,共计24套。

经研究,本方案采购上限控制价:26.7万元。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类《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等级;

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竞标人项目经理的要求:具备机电专业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在竞标人单位注册;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6) 至竞标报名截止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至竞标报名截止之日,未被相关部门、单位禁止参加工程竞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相关部门禁止参加工程竞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竞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8)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9)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符合采购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10) 具有自行办理工程所在地开工相关手续的能力并有书面承诺;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标。

三、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一)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7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购买,详细操作可进入“微信报名”后选择《操作指引》进行查看。“微信报名”功能同时支持手机端和电脑端操作,电脑端登录网址:wx.gcbidding.com 。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微信报名成功后,文件将于支付当日发送至购买人登记邮箱。

询价文件费用:每套¥100元(壹佰圆),售后不退。

购买询价文件地点:【桂林市上海路15号A5座三楼304室】。

购买询价文件联系电话:137*****165 联系人:乔林

(二)购买文件所需资料(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附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文件费交纳证明。

收款人及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811 090 101 300 036 8443

转帐时需注明:桂林*******-2项目文件费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9时30分】,递交到【广西桂林市上海路15号A5座三楼302会议室】。或在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以收方签收时间为准)的方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竞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项目唱价将于上述竞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广西桂林市上海路15号A5座三楼302会议室】公开进行,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询价公告只在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 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桂林临桂供电局

采购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上海路15号A5座三楼304室

联 系 人:乔林电话:137*****165

竞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桂林临桂供电局监察审计部投诉。监督投诉电话:****-*******,监督投诉邮箱:lgjc1.gllg@gx.csg.cn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注:文件费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必须自购买文件之日起的10天内提供以下资料:1、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贵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扫描件(请注意原件的扫描件是盖红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2、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贵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扫描件(请注意原件的扫描件是盖红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若购买文件之日起的10天内未主动联系本司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则默认贵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置改造 保护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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