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公共卫生间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城区公共卫生间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GY-GCJS********
发布日期:2018年1月12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界首市城区公共卫生间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2、招标人:界首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界首市。
2、建设规模:拟对15座现有公共卫生间进行提升改造,并拟新建5座公共卫生间。
3、建设期:拟在2018年至2019年分批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4、实施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5、招标范围:界首市城区公共卫生间设计(含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工程施工,即为招标人提供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符合验收标准,质量合格。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同时具有: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同等)及以上职称;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同等)及以上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在安徽省内没有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息公布期;在安徽省内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与投标,若投标文件已递交的,则作投标无效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该条要求。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当投标人不具有前款第2项规定的条件时,可以与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主投标方。
(2)联合体单位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2日起,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界首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马坤、辛卫军
电话:****-********(138*****25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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