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郑港村土地回填招标公告
吴兴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郑港村土地回填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兴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郑港村土地回填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项目法人为湖州南太湖高新区郑港村村民委员会(委托代理单位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土地回填(需优质回填土,用于回填灌溉)。
工程规模:回填方量约10281立方米。
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约27元每立方米。计划工期为2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分中心(http://ggzy.wuxing.gov.cn/)下载专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2 未取得交易席位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先办理好开标日当月投标人的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9@qq.com%EF%BC%8C%E6%8F%90%E4%BA%A4%E7%96%91%E9%97%AE%E6%88%AA%E6%AD%A2%E6%97%A5%E4%B8%BA2018%E5%B9%B4">********9@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1月14日。招标人将于2018年1月16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8日下午14时,地点为湖州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高新区管委会(工业路18号)3号楼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资料下载栏建设资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
5.4当月席位证须缴纳。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分中心(http://ggzy.wux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南太湖高新区郑港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湖州市高新区郑港村
邮编:313000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139*****350
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人民路398号
邮 编:313000
联 系 人:小褚
电 话:****-*******
传 真:****-*******
2018年1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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