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18年1月14日
招标编号:0747-1760SITCU001
吉安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吉安市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吉安市吉泰走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与中标人为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同设立项目公司。
现邀请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内容
本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定中标人,由中标人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组建项目公司,与吉安市城市管理局签署《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项目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项目暂定总投资为人民币60291.07万元,政府方股权比例为20%、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80%。
2.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政府采购(以下称“项目”);
2) 项目地址:项目选址位于吉安市井开区高新街道梨塘村以南娑罗山西,选址北距105国道约300m,距吉安市中心城区约12.5km,距离吉安县中心城区约4.8km,距吉水县中心城区约35.6km,距泰和县中心城区约19.8km。场区供水(距赣江支流禾水河约6.6km)、供电(距凤凰变电站距离约7.2km)、生产、生活和施工方便。
3) 项目规模: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安装2×6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及2台54.31t/h中温中压余热锅炉(4.0MPa,400℃),配置1台25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3.9MPa,390℃)及1台25MW的发电机。
4) 项目特许期:30年(含2年建设期和试运行期)。
5) 基本技术路线:机械炉排炉。
3. 招标人:吉安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0796- *******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市行政中心(城南)信访接待中心3楼
4.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生荣 郑淑娟
电话:010-5936 8996 ********
传真:***-********
Email:lishengrong@sinochem.com
详细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9日,每天9:00~11:00时,14:00~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提供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出示经办人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上述资料需提供PDF版扫描件并发送至lishengrong@sinochem.com,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大堂西侧售标书处
联系人:马翠玲王晓斌
电话:010 5936 8256, 010 5936 8971
传真:010 5936 8911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圆整),如需邮寄另加邮费100元,售后不退(招标公司账号信息见后)。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2月6日8:30至9:30时
递交方式:派专人递交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民服务中心)11楼第四开标厅(不接受邮寄)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2月6日9:30时整
8.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套,副本六套,电子文档两套(U盘)。
9. 投标、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民服务中心)11楼第四开标厅。
10. 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180天。
11. 书面提出问题:2018年1月20日17:00时前。
提交方式:澄清问题需提交WORD版及PDF版(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lishengrong@sinochem.com。
12. 书面答疑时间:招标方将在2018年1月22日前一次性集中书面答复。
13. 现场踏勘时间: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14. 投标人资格条件
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
1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圆整)。投标保证金须在2018年2月5日前由投标人以电汇方式由公司基本账户交纳交至如下账户(注明: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0747-1760SITCU001投标保证金)
①账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
②账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吉安禾埠支行
账号:143*****040004207
注:投标人若是我国港、澳、台地区法人企业,允许其委托境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代其交纳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12 。
16. 投资履约保证金:
(1)投资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采用招标人认可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中标社会资本须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履约保证金递交给招标人。
(2)该投资履约保函将于项目公司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且在社会资本完成首笔注册资本金出资后退还。
17. 建设期履约保证金:
建设期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0.00元(大写贰仟万圆整),建设期履约保证金形式:招标人认可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格式如《PPP项目合同》附件5)。建设期履约保证金由项目公司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
18. 项目前期工作费
项目前期工作费暂定人民币 500万元(伍佰万圆整):
(1)上述前期工作费为政府为完成本项目前期工作而产生的费用:暂定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圆整),该款项将于项目公司设立且正式签订本协议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公司将该笔款项支付给吉安市城市管理局,最终数额双方根据项目审计报告按实结算。
(2)上述前期工作费中不包括本项目招标及咨询服务费:人民币122万元(大写壹佰贰拾贰万圆整),该费用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标签: 发电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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