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理工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长春理工大学校内招标文件

一、招标须知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理工大学,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校内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2工程建设名称: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维修改造项目
2.3 工期:校方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名时持工商营业执照或复印件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类,且具备三级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准联合体投标且不准分包。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10时前领取招标文件(含节假日),合格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15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理工大学后勤处二楼会议室统一进行开标。递交的文件需提交密封处理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评标办法
工程控制价为38.7万元。本次招标以价格最低者中标。不接受高于控制价的投标人。
六、招标要求
6.1施工要求:详见清单及设计图纸。其中,材质及品牌等参数选定需由使用单位认定为准。
6.2 实际工程量需在校方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量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6.3 中标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合同,且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后方可施工。
6.4 投标人中标后次日必须进入现场进行施工,若不施工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施工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与监督,若有违反,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长春理工大学

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联系人:金老师

电 话:****-********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三日

标签: 维修改造 模拟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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