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工程招标公告
创建全国文明城工程招标公告
梅河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J01-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工程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字[2018]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城区改造维修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工程设计。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2个标段。一标段26个小区住宅楼内外工程、爱民佳苑小区屋面防水等工程。13个社区房檐维修工程和道路维修工程。16个无物业社区住宅楼室内外等工程。二标段城区市政道路机动车道路维修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
2.3 设计内容: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配合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2.4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全部设计。
2.5 设计地点:梅河口市。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否则为无效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聘用的执业注册建筑师担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法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2 月 2 日14时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二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城区改造维修工程指挥部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043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张慧
电话:136*****43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1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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