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已由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2017]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漳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56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17平方米,新建地下停车库1308平方米及大门、围墙、绿化等配套设施。概算总投资:760万元。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漳县城区滨河路北侧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院内。

(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8月8日,工期15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即建造师)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二)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 省外建筑企业需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五) 投标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六)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七)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报名结束后,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并通过定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信息确认,于开标前半小时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统一到定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方法:请阅读网站关于征集注册企业会员的公告)。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2018年1月13日至2018年1月17日(不得少于5*24小时)。

获取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1层)第一开标厅。

(二)在递交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递交一份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须递交一份投标信息确认单(单位盖章)和《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三)投标人在投标时须递交一份投标证件清单(盖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清单现场核对证件并由各方签字确认。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帐号为:****************17998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国仁 联系 人:史晓亮

电 话:136*****505 电 话:177*****078

十一、监督单位

单位名称:定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




标签: 用房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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