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浜镇旗杆社区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
董浜镇旗杆社区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
常熟市董浜镇建设工程发包公告
1. 发包条件
1. 常熟市董浜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董浜镇旗杆社区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已由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性质:其他,资金筹措方式:财政拨款,常熟市董浜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发包事宜。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发包,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报价。
2.工程概况与发包范围及方式
2.1工程地点:董浜镇旗杆
2.2工程规模: 装饰面积约500m2。
2.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2-1至2018-4-1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2.5本工程发包范围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标段概况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组别和类别 |
一标段 | 董浜镇旗杆社区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 | 装饰面积约500m2 | 45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 |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 | 建筑装饰:Ⅰ组、Ⅱ组、Ⅲ组 |
2.6发包方式:询价。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凡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报名,企业允许报名标段数:1个 ,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允许报名标段数:1个。
3.1.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5款;
3.1.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资质除外);
3.1.4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3.1.5常熟市外施工企业已通过项目所在地分中心资质核验,并做好企业及人员资质入库申报(绿化类项目负责人需申报常熟市住建局核发的证书);
3.1.6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1.7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发包报名和资格审查
4.1请申请人于2018-1-15至2018-1-16(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16:00到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熟市虞山镇漕泾六区四幢二楼)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2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4.2.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
4.2.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2.3近1年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资质审查合格证明)(加盖公章);
4.2.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绿化资质除外);
4.2.7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4.2.8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绿化资质除外);
4.2.9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书面材料(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有在建工程时提供);
4.2.10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须符合苏建招【2015】29号(第二(六)条)、苏建规字【2013】4号(第二(八)条)规定。
5.竞争报价人的选定及发包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若报名申请人小于3家的,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5.2请被选定的竞争报价人于2018-01-15至2018-01-16(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到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熟市虞山镇漕泾六区四幢二楼)购买发包文件,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6.其他说明:
6.1在开标日当天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先由代理机构对报价文件的密封性、投标保证金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安全B类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进行检查,所有报价文件接收后概不退还,然后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选定9家报价人进入报价文件评审(其中由招标人直接选定2家,其余7家由招标人按报名资格审定先后次序抽签选定),未入围单位离场,入围单位人员留下。与会人员(与报名经办人为非同一人时报价文件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近1年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须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未出示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小于等于9家且大于等于3家的,则全部入围。
6.2、根据董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旦投标单位被举报并证实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将列入镇工程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6.3、报名合格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熟市董浜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常熟市董浜镇
联系人:丁志贤 电话:****-********
招标代理: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常熟市虞山镇漕泾六区四幢二楼
联系人: 周月明 电话:****-********
8.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1-15(至) 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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