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兰局调度所I类变更既有调度楼通信房屋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机房专用空调招标公告
新建兰局调度所I类变更既有调度楼通信房屋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机房专用空调招标公告
兰新二线新建兰局调度所I类变更既有调度楼通信房屋改造工程
建管甲供物资机房专用空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ZSN-LXJG-2018-001)
交易编码:A04-****************9J-********-****74-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兰新二线新建兰局调度所I类变更既有调度楼通信房屋改造工程《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新建兰州铁路局调度所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建设基金、甘肃省资本金以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州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KT-2(机房空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一)工程规模:兰新正线已于2014年12月份竣工,新建兰州铁路局调度所于2017年12月15日完成全部建设和整体搬迁工程,目前新建兰州铁路局调度所Ⅰ类变更既有调度楼通信房屋改造和通信设备搬迁工程正在实施。
(二)主要工程数量:本次招标项目主要涉及兰州铁路局既有调度楼一、二层房屋改造和通信设备搬迁。
2.2招标内容: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见招标采购数量表
3.2对投标人资格的具体要求:见招标采购数量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3.5招标人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投标: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2.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4.按照《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失信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3日至2018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州市城关区何家庄东街36号(东一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一式四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2月6日9时00分至 9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6日 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六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何家庄东街36号
邮编:730000
联 系 人:王晓云
电话:0931—******* 0931—*******
传真:0931—*******
电子邮件:********7@qq.com">********7@qq.com
网址:/
8. 其他
8.1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2 根据《铁路总公司关于在铁路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5〕312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参与本次招投标的投标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8.3 投标人需保证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能够携带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等文件原件,配合招标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查询地点在招标人所在地)。
8.4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2018年1月12日
招标采购数量表
(招标编号:LZSN-LXJG-2018-001)
包件号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投标人资格条件
KT-2(机房专用空调) 1 机房专用空调 风冷型,上送风(配风帽),EC 风机,制冷量:18.3KW,电加热量:6KW,加湿
量:4.5Kg/h,风量:5400m3/h,电压:380V,功率:8.8KW。 台 8 2018.3 兰州施工现场 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空调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家颁发的唯一授权书),经营范围涵盖制冷、空调;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 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检测设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6)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应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均应具有空调节能产品认证、3C认证和CRAA认证(提供证书和附件的影印件),生产商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MS1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需具有MA或CNAS标志的第三方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三年无质量责任事故。
5.供货业绩要求:设备生产商或代理的设备生产商需具有5年以上产品生产业绩,提供量产后机型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具有2012年以来国内铁路或地方通信枢纽项目业绩(提供订货合同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及对应的用户单位出具的空调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售后技术服务承诺函并盖公章。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要求:
①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该文件原件不需要密封,只需单独递交;
②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机房专用空调 风冷型,上送风(配风帽),EC 风机,制冷量:25.9KW,电加热量:6KW,加湿
量: 4.5Kg/h,风量:7866m3/h,电压:380V,功率:11.6KW 套 4
附表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LZSN-LXJG-2018-001
申请单位 投标项目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资质等级及证号 营业范围
投标联系人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传真) 手机
申请投标包件号及说明(代理商注明制造厂及品牌):
投标人(章)
年月日
资审意见:
(章)
年月日
本表一式四份,由申请单位填写,招标人、局招标办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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