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动力厂东区TRT透平机整套承缸、转子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动力厂东区TRT透平机整套承缸、转子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动力厂东区TRT透平机整套承缸、转子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ZB/SL2018-WWWL003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1、招标项目名称:动力厂东区TRT透平机整套承缸、转子修复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协议

3、质 保 期: 12个月

4、招标数量:1套

5、计划招标时间:2018年1月19日

6、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

二、资质要求

A、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资质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企业介绍,便于对其资质进行审查。(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近2年透平机转子、承缸总成修复或生产业绩合同两份。(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3、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地址:jiugang1367@163.com)。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30000)元、招标服务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其他说明

1、标的物:动力厂东区TRT透平机整套承缸、转子修复。

2、招标规则:投标报价分多轮次报价(不少于两轮报价),每一轮报价不高于本单位上一轮报价,价格为含(17%)增值税包到价,否则无效。若本次参加投标单位数量超过7家(含7家),增加入围报价,报价排名前6家单位入围参加正式商务投标报价,商务报价中第一次报价应不高于入围报价。

3、中标方式:合理低价中标。

4、交货期:30天内修复完成。

5、结算付款方式: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承揽方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定作方收到发票并经财务确认进账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凭书面报告确认双方无异议后,再支付质保金(不计息)。支付低于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款时按定作方财务制度收取相应资金占用费。

6、合同样表:见附件2。

六、招标方信息

1、单位名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设备材料公司;邮编:332500

3、联系人:吴工 188*****253

4、电话:(0792)- *******

5、监审法务部监督电话:李工 188*****166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设备材料公司

公告时间:2018年1月12日

附件1:

(12MW煤气透平机)转子、承缸总成修复技术协议

定作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作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承揽方)

为确保承揽方修复的煤气透平机转子、承缸总成(透平机型号:MPG12-295/150)满足定作方的生产和使用要求,定作方、承揽方就此修复工作内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检修技术协议。

一、承缸检修范围及内容

1、转子、承缸修复前进行水喷砂除锈及采取其它有效清洗方法除锈(除锈等级达到GB8923-88中规定的Sa3级),除锈完后3天内出具待修部位的所有数据,并发至定作方。定作方确认所有待修部位后通知承揽方,进行对转子、承缸整套修复至原有设计要求。

2、承缸所有更换的零部件达到原生产设计出厂标准。

3、对透平机承缸一级、二级静叶叶片进行探伤(X射线),出具静叶修复前的探伤报告,定作方根据静叶叶片探伤结果选择性的更换或修复静叶叶片,修复后的静叶叶片出具(X射线)探伤报告及合格证。

4、更换承缸静叶石墨轴承及密封,检查曲柄、销轴、滑块的磨损、裂纹、弯曲变形等,视检查情况进行选择性更换(单支静叶曲柄安装定位骑缝销钻孔超过三个以上对曲柄全部更换)。

5、对承缸静叶叶顶间隙、静叶与动叶间间隙进行检查,间隙标准按原出厂设计标准进行调整。

6、更换承缸调节圈所有滑轮及销轴

7、采用激光熔覆对承缸本体修复,达到转子动叶与承缸本体间隙标准。

8、现场安装时所需的承缸骑缝销由修复厂家提供,并委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

9、相关修复标准及技术要求按照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收出厂技术标准进行出厂,修复完成后出具合格报告书。

二、转子检修范围及内容

1、对透平机转子轮毂进行修复,恢复至原有设计要求,修复后的转子轮毂表面无气孔、夹渣、裂纹及缺陷,对轮毂进行探伤(超声波),出具探伤报告。

2、转子更换所有的零部件需要达到原生产设计出厂标准。

3、对透平机转子一级、二级动叶、锁紧块、隔块全部进行更换,叶片更换后进行探伤(X射线),出具探伤报告及合格证。

4、修复技术标准符合JB7676-95能量回收透平膨胀机TP系列透平膨胀机质量保证体系。转子轮毂与承缸静叶间隙应控制在1.2mm-1.8mm之间。

5、更换透平机转子进气侧和排气侧碳环密封轴套。

6、透平机转子更换叶片及轮毂修复后做高速动平衡试验(3000r/min),转子动平衡标准精度为G1.0,出具动平衡报告及修理质量合格证。

7、转子修理不得改变转子固有的频率,具体以不改变临界转速进行验收,具体标准详见随机文件。

三、定作方、承揽方的责任

定作方责任:

1、负责提供透平机(MPG12-295/150)转子、承缸总成随机技术资料。

2、负责对承揽方提供的修理方案进行确认。

3、负责进度跟踪和主要技术要求验收。

4、如果承揽方在检修过程中需要增加修理内容, 定作方进行确认,并为承揽方办理补充技术协议。

承揽方责任:

1、按照透平机(MPG12-295/150)原出厂标准及设计要求、为定作方提供修理工作。

2、提供修理方案,双方认可后由承揽方执行。

3、提供转子、承缸修复合格证书、探伤检验报告、高速动平衡试验报告。

4、保证定作方转子、承缸在承揽方工厂修理过程中的设备安全。

5、负责转子、承缸修理前、后的专车(往、返程)运输工作安排,转子、承缸总成修复完成出厂前进行防锈、简单包装。

四、(MPG12-295/150)透平机转子总成、承缸修理工期:

自透平机转子、承缸总成出定作方工厂当天开始计算,修复工期30天,含透平机转子、承缸总成往返运输路途工期。

五、检修质量保证

1、定作方提供校验以及各整改点记录资料1份。

2、校好后的透平机承缸运行状况达到正常,满足工艺生产。

3、技术标准符合JB7676-95能量回收透平膨胀机TP系列透平膨胀机质量保证体系。
4、修复后静叶装配尺寸与转子轮毂配合间隙符合原设计尺寸,应控制在1.2mm-1.8mm之间。
5、修复后的承缸表面无气孔、夹渣、裂纹及缺陷,与动叶间隙应控制在1.5mm-2.2mm之间。

6、转子动叶、承缸静叶叶片及承缸本体、转子轮毂修复后质保期12个月(按上线使用时间开始计算)线下质保期为18个月,质保期内发生动、静叶片意外断裂,承缸本体修复区域磨损量超过2.6mm,转子轮毂开裂及局部脱落造成机组其它零部件损坏等承揽方承担全部责任(不含透平机正常工况下冲刷造成的磨损),并免费负责返修,返修期间的所有费用由承揽方负责,质保期自修复合格后的转子、承缸总成到本司之日重新开始计算质保期。

7、转子、承缸正常使用情况下,壹年之内检修项目如发生故障,承揽方接定作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免费处理问题。

六、验收

1.透平机转子、承缸总成回厂后5天内以承揽方动、静叶叶片探伤报告、转子高速动平衡报告、修复质量合格证、技术文件进行验收工作。

七、其它

1、如定作方须增加上述协议中检修规定以外的内容,双方协商另行增加协议附件。

2、本协议作为检修合同的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技术协议一式陆份,定作方执伍份,承揽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定作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承揽方:

代表: 代表:

附件2:

XX修复承揽合同

定作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

承揽方:

第一条修理设备名称、型号、修理项目、内容、金额、维修期限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修理项目或

内容

修理后应满足的质量标准或要求

单位

数量

合同价款(元)

设备原价值(元)

单价

总价

单价

1










2










3










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元 (含 %增值税) 。

技术协议主要条款:

特别约定内容:

1、无论定作方是否指定修复范围,承揽方均应对待修复设备进行整体检查。如承揽方发现定作方指定修复范围以外的故障,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告知定作方,在征得定作方的同意后进行修复。

2、设备修复完成后,设备整体的使用性能需满足正常使用标准,承揽方需对设备整体质量进行控制和负责。

承揽方确认:

1、(填写时间,如果有多个项目或设备且修复时间不同的,则分别描述时间)修好设备并交还定作方。定作方有权要求承揽方提前交还已修好的设备。

2、设备修复后更换下来的所有零部件,由承揽方承担运费与修复设备一同返回定作方。

3、承揽方发货前必须提前告知定作方,发货时附带盖有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送货清单、产品合格证等。

说明:合同价款确定方式招标(或填:比价;议价;续标),编号为 。

第二条 设备交接方式、风险及费用负担

(填写时间取货时间),承揽方负担费用到定作方指定地点取待修设备,定作方负责装车。承揽方修复后负担费用将修复设备送交定作方生产区,定作方负责卸货。承揽方控制或运输设备期间承担设备灭失、毁损及侵权责任等风险。

第三条 维修质量保证

1、设备修复验收时未达到约定标准:

(1)需要出厂第二次修复的,自定作方通知次日起天内(含本数)完成第二次修复并返厂,由承揽方负责出厂和返厂运输费用,如第二次修复后验收仍未达约定标准,该设备由定作方另行处置且定作方无需支付该设备的修复费用。承揽方接定作方通知后不进行第二次修复的,定作方无需支付该设备的修复费用,有权扣除承揽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2)无需出厂重新修复的,自定作方通知之时起内(含本数),由承揽方来定作方现场处理。如承揽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来现场处理的,定作方有权委托他人处理或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3)修复质量问题影响定作方正常生产的,除按照本条第(1)、(2)点执行外,承揽方还应(填写违约责任)。

2、维修项目质保期自安装后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或自货到验收之日起 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如质保期内维修项目出现故障,承揽方应在接定作方通知后 小时内免费修复(含更换零部件)或合理处置,质保期自修复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如该故障属维修质量原因且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界定事故损失,承揽方承担全部损失费用。承揽方不在规定期限内修复的或修复结果不能满足定作方质量标准或要求的,定作方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或合理处置,所有费用直接从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承揽方承担。

3、修复质量异议处理:承揽方接定作方质量异议通知次日起7天内(含本数)到定作方现场处理,否则,视为承揽方认可定作方的处理决定。

第四条 包装事项

包装应适于运输装卸,包装物由承揽方(或填“定作方”)提供,包装物不回收(或填“回收”)。

第五条 材料提供

由承揽方提供材料,承揽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对选用材料的质量负责,定作方的检验不免除其责任。(或填“由定作方提供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负责。承揽方不得擅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第六条 合同转包

承揽方不得将修理内容进行转包或分包,如确实需要第三方配合完成,应征得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对第三方完成的工作成果负责。未经同意擅自转包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

第七条 验收及结算事项

按照合同约定修理后应满足定作方的质量标准或要求,双方人员共同验收并签订书面验收报告,或承揽方在结算封面盖章后可视其进行了共同验收的行为并认可验收结果。

第八条、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承揽方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定作方收到发票并经财务确认进账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凭书面报告确认双方无异议后,再支付质保金(不计息)。支付低于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款时按定作方财务制度收取相应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揽方招标(或填:招标、比价、议价等)前缴纳的元投标保证金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承揽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到设备抵达定作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计息);如承揽方违约不支付违约金,定作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承揽方须在定作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定作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承揽方未按约定时间提取修理设备,每延迟一天应承担违约金元,但延迟提取待修设备累计处罚总金额不超过该设备修复总金额的;逾期天以上,定作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如无保证金则删除保证金部分)

3、承揽方未按约定期限交还修理设备,每延迟一天应承担违约金 元 ,但延迟交还修理设备累计处罚总金额不超过该设备修复总金额的%;逾期天以上的,定作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如无保证金则删除保证金部分)。

4、承揽方拒绝交还或无法交还设备的,应按设备原价值对定作方进行赔偿。

5、承揽方未按约定履行其他义务(包括质保期内的后续服务义务),定作方有权扣除全部质保金。造成定作方损失时,由双方就损失金额进行确定,由承揽方承担相应赔偿。

6、承揽方履约时存在违反双方所签订的《诚信承诺书》规定或其他弄虚作假、欺诈等不诚信行为的,定作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承揽方同意按《诚信承诺书》承担赔偿责任。承揽方在定作方现场履行合同时,必须遵守定作方有关安全、环保、治安制度,接受定作方的监督检查,如发生违章违纪现象,接受定作方按章处理。因承揽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所导致的后果由承揽方承担,定作方的审核、监督、检查及相应处置行为不免除承揽方应承担的责任。

7、承揽方在定作方厂内消耗定作方能源或使用定作方材料,由定作方免费提供的,如承揽方存在浪费情况,按元/次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定作方根据本单位生产、工艺实际情况,有权解除合同。

2、承揽方修复质量存在严重缺陷、造成备件价值降低时,定作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按原价值的30%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往来函件,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并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单位地址或电子邮箱发出,以书面方式邮寄的,于到达对方之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发送的,发出时视为送达。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未接到书面通知前视为未变更,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定作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有效的合同印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全部权利义务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定作方执伍份,承揽方执壹份。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诚信承诺书》、《技术协议》、《法人授权书》、图纸、招标书、投标书、报价单、招标答疑资料、《任务接收确认单》、后续双方的附加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承揽方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债权时,必须征得定作方同意,未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单方转让债权,未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转让债权无效。

定作方名称(盖章):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住所: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黄智华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电话:****-*******

电子邮箱:(必须填写)

开户银行:工行湖口支行

帐号:150*****090********

税号:****************8C

邮政编码:332500

承揽方名称(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电话:

电子邮箱:(必须填写)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转子 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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