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告宣传及物料招标公告

2018年广告宣传及物料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2018年广告宣传及物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RZZB-FJLT-*******),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拟中标三家供应商,与各中标人分别签订中标框架合同。后续采购执行则由招标人各需求单位采取直接订单采购或询价采购两种方式自行选择各家供应商进行下单。
项目预估规模:不含税总金额360万元人民币。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起12个月。
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根据服务范围对应的中国联通宁德市分公司本部及下属区、县分公司需求,进行广告宣传物料采购与广告宣传服务,广告宣传物料采购包括:宣传单页、海报、台卡、卡片、标签、卡套、受理协议、布条横幅、灯箱、电脑背贴、帐篷、展架展板、KT板等。广告宣传服务包括:宣传物料的现场勘查、设计、制作、印刷、运输、安装、现场布置、现场撤除、工商或城管报批等所有费用;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
项目交货、实施服务地点:中国联通宁德市分公司本部及下属区、县分公司。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各型号物资清单及数量报价,各型号物资设置报价上限(详见投标分项细项表),并按此上限计算投标总价上限。本项目不含税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360万元。投标人各型号物资投标报价高于各物资单价上限或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必须涵盖广告制作、设计等相关业务;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与所投标标的物(货物或服务)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宁德地区内注册有分支机构,或有常设办事机构(需提供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文件或用于办公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方或承租方必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办事机构名称),如未设立上述机构的应提供中标后15日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与服务团队的承诺函。
2.6本项目至少要求配备1名管理人员,统一接口接单;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设计人员,配备3名安装执行人员(提供承诺函及人员清单,含员工姓名、职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
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以上各条均由招标项目需求单位在评标阶段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开标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出;
(7)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1月12日至2018年01月19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完成供应商注册及绑定联系人手续并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网站服务电话:***-********转3转8转2 。
4.4报名资料: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网上银行电子付款回单(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后由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6请投标人提前获取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IPASS客户端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获取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IPASS客户端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及参与电子开标。(详见附件:投标人电子投标所需进行的准备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8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数据电文的形式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8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使用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IPASS客户端将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完整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https://www.cuecp.cn。逾期上传的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项目需同时递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继续评审。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6.2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20号联通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联 系 人: 叶海燕 电话: ****-********
传 真: ****-******** 电子邮箱:fjrztx001@qq.com
投标保证金账号:****************16;
开户名: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料 广告宣传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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