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新城G-020号地块幼儿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太湖新城G-020号地块幼儿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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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新城G-020号地块幼儿园项目工程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新城G-020号地块幼儿园项目工程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经投【2017】0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工业园区华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济之街以南,溪霞街以西 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9198㎡,总建筑面积7740㎡。 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001001 | 太湖新城G-020号地块幼儿园项目工程设计 | 太湖新城G-020号地块幼儿园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 2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1月15日至2018年01月22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9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2014年1月至今(注: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400平米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的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在指定接口上传证书、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设计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三) 1招标内容:太湖新城G-020号地块幼儿园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2设计周期为:按招标人指示进行。 3设计范围:设计服务包含有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室外景观园林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含软装设计)、室外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广场、停车场及综合管网等)、工程勘察、基坑围护设计、智能化、幕墙、泛光照明、人防工程、标识和导视系统、设计总协调等全部设计和相关服务。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五) 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 (六) 未中标方案补偿在定标后2个月内支付。 具体补偿办法:推荐入围的3家候选单位,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名未中标的候选单位每家给予 2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获得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七)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确定3个方案为中标候选方案,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一家方案作为中标方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工业园区华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龙翔路777号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西路598号225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刘宇 | 联 系 人: | 杨振华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2@qq.com | 电 子 邮 件: | ********1@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szhjzx.com.cn |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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