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铁厂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通化市铁厂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通化市铁厂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Y-JLZB-2018-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铁厂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项目已由通化市二道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审批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通化市铁厂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消防车1台;
3.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
4.供货地点:通化市铁厂镇;
5.预算金额:人民币52.00万元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相关资质的代理商;
3、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办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有经营活动之后算起);
4、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5、2017年1月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2017年1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8、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9、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工作日)每天8:30—11:00,下午13:00—16:00时,需持(1)购买人身份证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6)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证明;(7)2017年1月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2017年1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滨江西路5777号)。
2、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通化市铁厂镇人民政府
地 址:通化市铁厂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建博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
联 系 人:刘 鹏
电话:158*****341
2018年1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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