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器材(体育训练器材)二次招标公告
消防设备、器材(体育训练器材)二次招标公告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的委托,就该单位体育训练器材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由于第一次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故进行第二次资格预审。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报名,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后,依照随机原则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抽取3家(含3家)以上供应商,邀请其参加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体育训练器材购置
项目编号:BGPC-06338
招标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1
单杠
10副
2
双杠
10副
3
篮球(架)板
10副
4
板障木桥
10座
5
破拆综合训练器
10台
6
活动式羽毛球架
10付
7
羽毛球拍
40个
8
羽毛球
30筒
9
篮球
30个
10
排球
30个
11
足球
30个
12
室外多功能综合训练器
10套
13
腹背肌训练器
10台
14
电动跑步机
10台
15
举重训练器
10台
16
蹬腿训练器
10台
17
跳绳
300根
18
哑铃
100个
19
杠铃
10套
20
垫子
60张
21
乒乓球台加网
10台
22
乒乓球拍
40个
23
乒乓球
200个
24
台球案
10套
25
自行车
30辆
26
自行车
20辆
报名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有效年检);
(2)税务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
特殊资质(谈判时报价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需具有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合格证书。
报名资料送达要求:
(1)供应商应按上述报名资料的要求,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及“在10月30日1:3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送达报名资料时,送达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06年10月25日至2006年10月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2006年10月30日 上午9:00-11:30
资格审查时间:2006年10月30日1:30开始(北京时间)
(欢迎递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监督抽取过程)
项目联系人:李宝申 张雪佳
联系电话:***-******** ***-********
E-mail: zhangxuejia@bgpc.gov.cn
报名资料送达地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二层B区2552房间)
邮政编码:100097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10月25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