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生活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教学楼、生活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清河小学新建教学楼、生活用房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广元市利州区清河小学新建教学楼、生活用房工程已由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广利发改发 [2008]14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利州区清河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红十字会援助、政府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红十字会援助占55%、政府配套占45% ,招标人为广元市利州区清河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利发改发【2009】103号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在指定媒介上的项目编号为********2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金洞乡
建设规模: 新建教学楼700平方米,生活用房500平方米。
计划工期: 4 个月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全部招标
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具有一个以上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已备案的中选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招标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3 月 24 日至 2009 年 3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凤都商务酒店(利州区东坝水榭花都步行街中段) 持下列证件及资格要求(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验原件,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省外企业报名须交验《四川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通知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4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利州区清河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金洞乡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8号
邮 编: 628007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蒲女士
电 话:135*****223 电 话: 135*****080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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