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审计局协审中介机构入围招标公告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审计局协审中介机构入围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审计局的委托,代理郑州市
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审计局协审中介机构入围的招标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审计局协审中介机构入围
2.2招标范围:郑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等,具体内容:
⑴造价咨询机构服务范围包括工程结算审计等;
⑵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
2.3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35家;
二标段:会计师事务所15家;
2.4服务期限:暂定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造价咨询机构资格要求:
3.1.1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造价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含5年,以首次取得造价师注册证书时间为准),并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
3.1.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审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协会等相关部门因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且在审计机关曾经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2二标段: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单位要求:;
3.2.1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
3.2.2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3事务所拥有10名及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和财务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财政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审计工作5年及以上(含5年,以首次取得注册证书时间为准),以上并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
3.2.5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审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审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在审计机关曾经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3信誉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3.4具有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5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的网站查询页。经查询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2本市以外企业中标后需在郑州市内设立分支机构;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执业证书);二标段还需提供10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证;
4.1.3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
4.1.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近六个月的缴费凭证或清单);
4.1.5 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审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1.6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查询页、“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
4.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7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报名方式、时间: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进行现场报名。
4.2.2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任公司(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座)。
五、其他事项
5.1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此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5.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审计局
8.2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座(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白先生、郑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审计局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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