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http://www.szzfcg.cn), (投标人无须提供任何资料,由现场工作人员查询),且在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了采购文件; 2、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年0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各供应商无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此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 )2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7】55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已在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附件:20.投标保证金缴交情况承诺函”加盖公章)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由法人单位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及履行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 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 投标人及其所内律师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纪律处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