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城北初级中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城北初级中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城北初级中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8-01-16 09:10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城北初级中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
公告发布时间2018-01-15 15:30
采 购 人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城北初级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武胜县沿口镇太平路31号,****-*******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王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王先生,***-********
项目包个数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列出投标产品(属于强制节能范围的产品提供,不属于的本项不提供)在招标文件报名开始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的文号、页码,并在投标文件中附该页(指正式公布版)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投标人清楚标注所投产品型号)。3、投标人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及“信用中国--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本项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提供但仅作参考,具体以投标截止之日(即开标之日)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在前述官网查询为准(同时打印网页截图),如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不良信用信息的资格审查不通过。4、具备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资质的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印章: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见附件5);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若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5、如询价代表不是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须附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询价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6、供应商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困难的出具承诺函);7、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售卖,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时请携带领取人单位授权书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2018-01-16 09:00到2018-01-17 17:00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四川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售价300
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18-01-24 10:00到2018-01-24 10:3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四川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2018-01-24 10:30
开标时间2018-01-24 10:3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金额: 9000元; 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收款单位:四川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 1514 7405 6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8日17:00(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预算金额490753
采购品目名称饮食炊事机械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询价文件
其他补充事项/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设备 学校 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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