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用车 招标公告
执法用车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池州市 | |
项目名称 | 东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用车采购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8年01月16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东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用车采购询价函
采购编号:DZZBCG-*******
尊敬的供应商:
我中心接受委托,通过询价方式对东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用车进行采购。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回函密封送(寄)至我中心,我们将根据回函择优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8年1月19日下午17: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在完全响应询价函要求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函必须密封,且在密封袋上注明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可通过密封邮寄或直接递交的方式提交。
4、报价: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货物送达东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定地点的相关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各种费用]。
5、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 型号 | 数量 | 颜色 | 配置 | 备注 |
微型面包车 | 五菱荣光V 2016款 1.5L标准型 | 2台 | 银色 | 标准配置 |
三、交货期限: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供货。
四、本项目财政预算控制价为916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五、回函内容
1、报价函(见附件);
2、交货时间;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货物的配置、售后服务承诺等做出书面说明。
六、采购单位 东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陈队长 电话:181*****686
七、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至县尧渡老街70号(原县法院)
联系人: 王涛 金星
电话(传真):****-*******
东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附:报价函
供应商报价函
致: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十分高兴地收到贵中心发给本公司采购编号为DZZBCG-*******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提出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1、我方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我方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
二、报价表(式样)
货物名称 | 型号 | 数量 | 颜色 | 总报价(元) | 配置 |
微型面包车 | 五菱荣光V 2016款 1.5L标准型 | 2台 | 银色 | 标准配置 |
三、交货期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货物的配置、售后服务承诺等书面说明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公司签章)
2018年月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