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招标公告
绿化养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RF2005-X-006
受苏州市市级机关事物管理局委托,我公司对其绿化养护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面积:草坪1 平方米 87000 高羊毛、马蹄筋
2 草坪2 平方米 200 草桥弄8号
3 其中:绿篱 2*2米 2857 4-6米
4 五针松 棵 31 4-6米
5 银杏 棵 73 4-6米
6 榆树 棵 22 4-6米
7 广玉兰 棵 47 4-6米
8 香樟 棵 184 3-4米
9 桂花 棵 342 1-3米
10 罗汉松 棵 40
111 小品 平方米 8700
实际面积以现场为主,若有偏差,按中标价格单价计算
二、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公共绿地养护技术规范》,达到绿化养护一级养护标准。
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乔木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设施完好。
花灌木 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密,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
地被草坪 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基本无杂草。
花坛花带 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株行距适宜,花期整齐,图案清晰。
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虫害发生。
三、养护周期
自2005年6月8日起至2006年6月7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绿化养护资格,项目经理须有资质证书。
五、报价文件组成:
1、供应商应根据本询价通知要求,提交询价响应表、服务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资质(须加盖单位公章)、绿化养护管理的实施方案、质量承诺、企业概况、典型项目介绍等。上述文件应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
2、询价响应评审办法:原则上最低价成交。
格式: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五、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及数量: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2.合同成交价:按成交价格。
3. 养护周期:自2005年6月8日起至2006年6月7日起。
4.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根据甲方绿化养护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2) 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达到绿化养护一级养护标准;
2) 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
3) 养护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4) 因乙方养护管理不善而损坏的植物、设施应负责及时补植和修复,或照价赔偿;
5) 乙方应做好详细的养护台账,建立养护档案。
6、绿化养护基本要求
1) 为确保养护质量,乙方需对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
2) 养护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养护不当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由于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引起树木突然倒塌,非养护原因造成的树枝伤人、伤物),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处理费用甲方按实另行核算。
4) 乙方养护期间的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的,必须在适合的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并确保成活。
7. 付款方式:按季支付养护费用,前三季度每季支付中标金额的四分之一,当季度养护费用于次月10号前支付,余款与最后一季度养护结束后全部付清。
8.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 本通知书以及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六、报价说明:
1、投标总价一次报定,包括劳务、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供应商响应成交,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一周内按成交金额的6‰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报价人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但如果采购内容中要求分段报价的,则报价人可选择其中一段或全部进行报价,但各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3、贵单位于2005年5月10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由送到苏州市东小桥下塘7号2幢304南(苏大附一院对面沧浪创业园东区),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当天下午14:00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成交供应商。
4、采购代理公司为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人:陈超 宁桂芳。
6、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市市级机关事物管理局,联系电话:********。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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