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金山枫泾建安数据中心变配电及油机建设高压开关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金山枫泾建安数据中心变配电及油机建设高压开关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金山(枫泾)建安数据中心变配电及油机建设项目高压开关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CZB********,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项目概况:本项目在金山(枫泾)建安数据中心安装28台高压开关柜及4台10kV市电、油机转换控制柜。
1.2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类型 | 数量 | 安装地点 | |
1 | 10kV开关柜 | 中置柜 | 28台 | 金山(枫泾)建安数据中心 | |
2 | 10kV市电、油机转换控制柜 | 4台 | 金山(枫泾)建安数据中心 |
★1.2.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362.7 万元(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制造商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也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财务要求: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和2016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应提供单一法人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以下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或制造商需针对投标产品采用分销模式进行销售的。上述情况应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 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1年(含)以上。
2.1.6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文件及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2.1.7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列)认证,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包含投标产品。
2.1.8制造商应通过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2.1.9制造商需提供投标产品高压配电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制造商(2015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高压开关柜或控制柜)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或订单复印件等)至少1份,累计金额须达到600万元。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并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标注出能判定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类型的位置。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投标人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并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标注出能判定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类型的位置。(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7)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列)认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若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携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及制造商必须使用代理商的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9)制造商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制造商需提供投标产品高压配电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6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业务三部会议室。
5.2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业务):闾冀、李欣怡、邬冰羽
电话: ***-********
电子邮件:shtxzbgs@shte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孟韵倩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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