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自贸区至鲅鱼圈疏港铁路专线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营口自贸区至鲅鱼圈疏港铁路专线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代码:********150002
1、营口自贸区至鲅鱼圈疏港铁路专线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营口自贸区至鲅鱼圈铁路专线建设指挥部,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估算600万元。
3、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辽宁省中南部,营口市境内,起自西市区民兴河南岸体育公园,沿博文路南行,跨越边海铁路后沿305国道庄林线南行,至哈大高铁附近后沿哈大高铁并行敷设南行,跨越沙鲅铁路继续沿哈大高铁南行至近期规划终点鲅鱼圈客运站,线路全长61.3km。项目工程投资约380000万元。
(2)建设地点:营口市境内。
4、招标范围:按铁路行业现行标准完成营口自贸区至鲅鱼圈铁路专线新建工程项目初测、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配合完成相关评审及报批工作;协助相关前置性文件编制单位完成相关专题的编制;协助完成PPP项目组建方案;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详见《可研编制要求》)。
5、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送审项目建议书,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送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取得相关批复。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铁路专业)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铁路专业);
③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④投标人还须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辽宁”网站(http://www.lncredit.gov.cn/)公示并可查。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咨询工程师证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材料、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8万元(电汇,须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须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2月6日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营口自贸区至鲅鱼圈铁路专线建设指挥部
地址:营口市
联系人:范赢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张丽丽/范墨荻
联 系 电 话:****-*******/093
传 真:****-*******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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