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2018年“欢欢喜喜过大年”闹元宵民俗巡游活动询价方案
镜湖区2018年“欢欢喜喜过大年”闹元宵民俗巡游活动询价方案
为让全区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于2018年2月16日在鸠兹广场举行“欢欢喜喜过大年”闹元宵民俗巡游活动。现将活动询价方案公布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8年2月16日13:30—15:00(农历正月初一)
备注:如遇恶劣天气影响,该活动将延期至2018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五)举行。
二、活动主题:“欢欢喜喜过大年”闹元宵
三、组织机构:
1、 主 办:中共镜湖区委 镜湖区人民政府
2、 承 办:镜湖区委宣传部 镜湖区文广新局 镜湖区文化馆
四、活动内容要求:
1、 巡游路线:由鸠兹广场→步行街→和平广场处结束
2、 巡游过程中,各方阵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调配,并按照指定行进路线行进,互动表演必须在十字路口或开阔地进行。巡游活动规格要求不少于500人,具体组成和表演内容要求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 | 备注 |
1 | 舞龙 | 2 | 条 | ||
2 | 舞狮 | 4 | 只 | ||
3 | 腰鼓队 | 2 | 支 | 每队≥60人 | |
4 | 军鼓队 | 2 | 支 | 每队≥60人 | |
5 | 秧歌队 | 2 | 支 | 每队≥60人 | |
6 | 民俗方阵 | 1 | 支 | 内容形式不少于10种 人数≥60人 |
五、资质要求: 意向投标单位应为从事相关演出活动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需提供税务、工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民办非企业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同时填报《2018年镜湖区春节民俗大巡游询价报名表》。
六、活动标的额:本次民俗大巡游标的额为人民币1.5万元。
七、活动报名时间:2018年元月17日--23日(节假日不休)。
八、询价工作程序:意向投标单位在2018年元月23日前将相关报名资料送至镜湖区文化馆,等待资格审查和综合比较,预审合格并接到邀请的报名单位方可参加,公开询价时间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镜湖区文化馆在意向投标单位报名后一周内审查验收其承办活动相关的舞龙、舞狮、腰鼓、军鼓、民俗表演等设备和器材。中标单位按公开询价采购工作程序确定,由区文广新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
九、相关要求:2018年镜湖区春节民俗大巡游是政府买单、群众观赏的公益演出,参加询价单位在活动操作过程中,不得接受商业化的资助,不得擅自增加协办单位,不得在演出过程中做商业化或者变相的商业化宣传。
十、询价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王 慧:135*****331
宋贵辉:139*****769
冯 杨:151*****933(具体联系人)
镜湖区文广新局
2018年1月17日
********153*****8315.doc" target="_blank">镜湖区2018春节民俗巡游询价方案 - 副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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