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大坞岙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大坞岙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柯审批投[2017]5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柯桥区。工程概况:绍兴市大坞岙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扩建工程建设内容为构筑生化池、综合处理车间、柴油发电机房等建筑,工程总用地面积为6681.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59.3平方米。本工程总造价约1100万元,质量要求为:合格,工期120日历天,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生化池、组合池、综合车间、基坑围护、场外道路、场外管道、场外绿化等(通风空调暂不列入)工作,具体详见图纸及标底预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推荐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且无在建工程。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投标报名。
招标人将对已在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中抽签产生入围单位。
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月19日16:00时截止(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4.2完成网上报名并入围取得投标资格后,凭电话或短信通知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2.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市委党校内地 址:绍兴市延安路259号建设大厦11楼
邮 编:312000邮 编:312030
联 系 人:孙 工联 系 人:洪开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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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515传 真: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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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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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账 号:
2018年1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