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5.5米小型空调客车采购项目
城市公交5.5米小型空调客车采购项目
眉山市展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一章 投标邀请受眉山市展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城市公交5.5米小型空调客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本邀请书的有关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城市公交5.5米小型空调客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采购数量:30辆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预算:480万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资料的提交要求
序号 | 资格文件相关证明资料 | 备注 |
1 | 经过年检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复印件盖鲜章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复印件盖鲜章 |
3 | 税务登记证; | 复印件盖鲜章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复印件盖鲜章 |
5 | 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盖鲜章 |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5年11 月 30日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眉山东站公交车站眉山市展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机械设备保障部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眉山东站公交车站眉山市展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七、本次投标邀请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展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邮 编:620010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138*****37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价格标的 | 480万元 |
2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
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标法 |
4 | 投标 保证金 | (一)、金额:4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向我公司财务提交,凭财务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应按要求交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开 户 行:建设银行眉山分行 户 名:眉山市展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
5 | 履约 保证金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5">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眉山市展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购领取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6">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三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7">4.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5.2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0">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评标办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我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12.1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并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招标采购投标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4)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5)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
(7)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8)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9)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10)商务应答表;
(11)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2) 生产厂家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3)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1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投标保证金在我公司财务部缴纳,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3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粘装订成册并编码。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2个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22.1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人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采购人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评标
评标委员小组成员由我公司采购领导小组15人组成,所有成员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个厂家进行评分,评分过程中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该最后报价作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依据。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4.中标通知书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招标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 合同分包26.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 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9. 履行合同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 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质疑和投诉
32.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采购法》、《招标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招标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招标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招标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招标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眉山市展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 政采招[ ] 号“ ” 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被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日期: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和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单位的印章。
四、开标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单价 (元) | 投标总价 (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报价合计(元): 大写: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地货物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增值专用税票、系统集成、服务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完成项目质量 | 备注 |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八、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招标编号:
序号 | 包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及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生产厂家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技术参数:1、车型:CNG前置空调小型客车2、额定载客数:19人 座位:9 1座 排列1 1
3、尺寸:长5520mm 宽2020mm 高2810mm
4、发动机:前置国五排放云内CNG单燃料发动机(电控燃气系统:依相)
5、功率:101马力,75KW:
6、发动机:安装自动灭火器2只
7、底盘:二汽客车专用底盘
8、变速器:国内驰名品牌手动变速器
9、离合器:液压操纵气助力
10、方向机:助力转向液压系统
11、制动系统:双回路气制动刹车带空气干燥器
12、玻璃:前后挡风玻璃采用全景整体式观光玻璃,侧玻采用上固定,下活动推拉玻璃
13、乘客门:电控气动双中门,内摆门(装锁)
14、座椅:乘客椅,塑钢椅1 1排列,驾驶员椅全方位可调式
15、扶手:左右排列、10个吊环
16、内装饰:墙板防火安全复合型,顶棚塑型前后内顶,设置顶窗
17、地板:塑料地板,铺革
18、空调:制冷量≥12000大卡非独立式空调(进口压缩机),品牌山东华盛强
19、路牌:安装前后LED滚动电子路牌(乐达电器),长条形(字数:6个,前面3个字固定不动,后路牌安装在后挡风玻璃中间下方)。
20、电器:收放机,下车、倒车监视器2个,发动机余热除霜机1个
21、后视镜:电动后视镜
22、CNG钢瓶:80L2支 50L1支
23、轮胎:700-16轮胎
24、整车分件淋化处理
25、投币机:安装不锈钢投币机。
26、CAN总线:装仪表CAN总线(乐达电器)。
27、隔音、降噪:加强车内密封,引擎盖、发动机罩喷涂阻尼浆,加强隔音降噪能力。
线路线束:在上客门后方预留车载电视线路线束及安装位置。
其他要求:
1.整车接插件均要求采用防水接插件,所有预留线按用户要求做,留安装口;
2.空调安装在顶部;
3.安装带报警安全锤2个,灭火器1只,遮阳帘1个,随车工具1套,驾驶员水杯架1个;
4.提供全部气瓶的合格证和每辆车的配置清单(气瓶安装位置、生产日期、气瓶编码)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气瓶安装许可证。气瓶生产日期必须是车辆出厂前二个月内的;
5.车辆的底盘要保证手、脚制动可靠有效,保证前轮定位准确,无摆头和吃胎现场,并且专项性能轻便、有效,要保证制动时,前、后制动鼓无刹车过热和明显响声,要保证底盘传动轴、主减速器盘角齿轮、钢板弹簧、钢板吊耳在车辆行驶中无震动、无异响发出;车辆底盘质量保证期为3年,在3年内车辆底盘各部位出现断裂、爆裂、变形、震动、发响、发热的由车辆生产厂负责全部维修及工料费;
6.所有零配件须是原厂配件,质量有保障;
7.安装全车防阻燃线一套,提供整车电器原理、布线图,其他需用图纸详细说明的内容;
8.属于施工缺陷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厂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车身图案,成交后按公交要求制作,手拨开关向后移(需布置在图案空白处),其他按用户提供制作,我方提供样品。
2、采购要求
2.1采购货物技术要求:响应单位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上述技术要求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质量保证:响应单位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40日内交货。
4、设备的验收
4.1 验收在买方现场进行;
4.2 验收依据为双方签订的技术要求和出厂配置、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4.3 终验收全部完成后,双方签署终验收备忘录;
5、技术培训
供应商应对驾驶员进行技术培训,以保证买方能够进行正常的设备操作、维护。包括设备结构、原理及注意事项、日常保养等内容;
6、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6.1验收合格并从验收备忘录签订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为12个月。在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维修。
6.2质保期满后,若设备发生重大故障,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应及时派出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并以协议价格向买方提供用于维修、维保用途的零配件。
7、提供资料
7.1合格证书;
7.2使用说明书;
7.3维修手册;
7.4售后服务承诺书;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采购法》和《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标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规定的要求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
(2)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规定要求;
(3)应答内容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4)应答内容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
(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招标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招标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标价法)4.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价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4.2 本次投标报价为二次报价法。
见评分标准表:
序号 | 内容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1 | 报价 40 | 价格 | 40 | 1、评分公式= {1-|(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X30 2、加分项(10分):加分标准,最终投标价高于或等于基准价不加分;最终投标价每低于基准价2.5%则加1分,最高不高于10分。 3、注:以各投标厂家最终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 | |
2 | 技术 部分 40 | 技术指标 | 40 |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35分; 2、技术指标和配置高于招标要求并体现出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更优加的,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 3、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综合 商务20 | 业绩及企 规模实力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相关资质、销售业绩及综合实力进行评分:最高3分,最低1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售后服务 | 6 | 1、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售后服务人员、机构、设备、计划、故障响应时间在2小时内得1分,4小时内得2分,到达服务现场)。 2、售后服务驻点4分:(A/在眉山市外设有售后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得1分,B/在眉山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并常驻技术人员得3分),不支持得0分。 | 提供承诺 证明 | ||
付款方式 | 10 | 1、签订合同支付货款总额10%定金,交货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后付款30%,一年内每半年分别付款30%。(1分) 2、分期付款(签订合同付款10%,交车合格后付款20%,后四年每年付款15%,质量保证金10%。)(9分) | |||
投标文件 规范性 | 1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签章、装订、语言、格式制作规范得1分;缺一项扣0.5分,最高扣1分。 |
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说明废标的理由。
6、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打分排序,按顺序确定最高分为中标人。
6.2. 定标程序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供应商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招标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招标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增值专用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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