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绿化养护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绿化养护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绿化养护维护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1月16日16: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1月16日09:00至2018年01月22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2月05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4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08.60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女士 电话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金铂、张健瑞 电话:****-********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绿化养护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绿化养护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GXT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
联系方式:张女士 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铂、张健瑞 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XTC-*******
1.招标条件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绿化养护维护项目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项目单位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绿化养护维护项目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 工程内容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汽车广场、甲二街、甲二街街角绿化树木、草坪、杂草、花卉进行管养护维护 | 75.0573 |
2 | 四环路、乙一路、乙二路、乙三路、丙六街、丙五路、丙十二路树木、草坪、杂草、花卉进行管养护维护 | 33.5457 |
2.3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2018年2月11日,计划竣工2019年2月15日,共计370日历天。实际开始实施日期以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为准,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近三年(2015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资格。
3.3供应商应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的相关材料及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审计报告。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本项目两个标段,可以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至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资格;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4、2015、2016年);
5)近三年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2015、2016、2017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以及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按照标段发售,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4楼开标室。
5.2开标时间:2018年2月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4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采购人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王建
邮箱:********32@qq.com" ignore="1">********32@qq.com
2018年1月1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8.60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6日 09:00至2018年01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4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企业报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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