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教师职业装采购项目合同公开
崂山区教师职业装采购项目合同公开
名称 | 成分 | 纱支 规格 | 克 重 (g/?) | 颜色 | 其他 | 单价 |
西服套装 | 80%羊毛;14.5%聚酯纤维;5%桑蚕丝;0.5导电纤维; | 120S/2*60S/1 | 265g/m | 藏青色 | 男1206元/套; 女1135元/套。 | |
长袖衬衣 | 96%棉、4%氨纶 | 100/2*100/2 | 白色 | 抗皱,透气性强 | ||
短袖衬衣 | 50%再生纤维素纤维、50%聚脂纤维 | 60s*60s | 白色 | 抗皱,透气性强 | ||
夏裤 | 50%羊毛;40%聚酯纤维;10%竹纤维 | 120S/2*60S/1 | 230g/m以上 | 藏青色 | ||
西裙 | 50%羊毛;40%聚酯纤维;10%竹纤维 | 120S/2*60S/1 | 230g/m以上 | 藏青色 | ||
领带 | 100%桑蚕丝 | |||||
丝巾 | 100%真丝。 | 两条,一大一小 | ||||
里料 | 聚酯纤维100% | 66D×66D/210T | ||||
女裙里料 | 棉35%,涤65% | |||||
总价格: *******.00元。大写:叁佰贰拾伍万玖仟柒佰园整。 |
1、本合同中的服装为“包工包料”,单价、总金额指的是“成衣价”。
2、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收到货物后,按照本学期实际订货数量(详见订单:2017年教师职业服装金额)和付款方式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二、服装的预订及服务要求
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为甲方在编在岗公办中小学教师加工制作服装。
服装发放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教师服装发放至学校,交付学校负责部门当面点清数量。同时,企业须将青岛市质检局发放的质检合格证书等材料交给学校查看,并将其复印件交给学校留存。
发放时间: 5 月1日以前完成全部学校的发放。
调换时间和要求:对于教师穿着不合适的服装,乙方须在一周内完成调换。
三、服装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教师服装执行以下第 1、2 、3项质量标准:
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服装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
2.货物原产地为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双方约定质量标准以招投标文件执行,并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对产品质量的规定。
3.其他标准:
乙方提供的教师服装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等。
四、服装的款式与封样
1.服装的款式由甲方指定。
服装的款式、面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服装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各自保存。
五、服装的生产加工与抽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服装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服装出厂前,报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抽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六、服装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 2018年 5月 1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 7 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
3.运费承担:运费由乙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七、服装的验收
1.乙方交付服装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甲方负责验收人员需抽取乙方两套教师服装样品,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质检,待抽样双送检合格后,发放制服装。
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经甲方验收并留存复印件。
2.验收异议
⑴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否则,即视为认可甲方在通知中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⑵由第三方负责收货或验收的情况下,第三方提出的异议视同甲方提出的异议。
⑶对在质保期内发现的产品非外观质量问题,甲方发现后随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维修、更换。甲方的该项权利不受验收单和上述异议期限的限制。
八、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 1 种方式支付:
1.收到货物并完成货物验收,且提交货款等额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付出95%的货款,扣取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6个月。质保期满一周内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
九、售后服务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调换、补做和购买第二套以上服装等的需求统计工作,乙方应采用多种售后服务形式,切实提高售后服务效率,方便教师及时取用,最大限度地满足教师的实际需求。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一方违反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条款如下:
1.甲方未确认服装款式或未及时协调乙方量体裁衣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价款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7 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服装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服装价款 10 %的违约金。
5.乙方交付产品规格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予以调换,逾期未能调换的,乙方除调换规格不符的服装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规格的服装价款 10 %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修补、更换面料等要求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交付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服装,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20%的违约金。
8.由于天灾、国家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违约,违约方应在不可抗因素发生15天内通知对方,并出具不可抗因素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 本采购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若乙方提供的教师服装合乎招标文件和区教体局对教师服装的要求,可以续签合同;若有1/3的学校对教师服装的面料、加工质量或者服务质量不满意,或上级和区财政有关政策发生调整,则合同不再续签。
3.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2 项方式解决:
1.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乙方及财政部门各两份,采购代理机构、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箱: 邮 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 机: 手 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 机: 手 机: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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