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不动产权籍调查及数据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不动产权籍调查及数据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调查及数据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对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及数据整理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8】8号
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服务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及数据整理 | 详见采购需求 |
注:本项目不分标包。投标人不得将一个标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标包为单位。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其他特定条件:
3.5.1 应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和不动产测绘。
3.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测量(测绘)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
3.5.3 承担过不动产或类似项目(提供不动产或类似项目合同);
3.5.4 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并在有效期内);…
4.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到政府采购中心308室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30日,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若以上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内容不一致时,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公告信息内容为准。信息获取人须及时将两网站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反馈至我中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2月7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2月7日上午9:0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驻马店市置地大道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
11.质疑电话:王先生:****-*******
王女士:****-*******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及数据整理项目
一、驻马店市本级不动产权籍调查及数据整理项目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和《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03号)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的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数据整理工作,确保项目工作质量,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本采购项目的实施单位。
1、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根据驻马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需要,完成市本级范围内(含驿城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及数据整理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范围及要求。
2、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和不动产测绘。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测量(测绘)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
(4)承担过不动产或类似项目(提供不动产或类似项目合同);
(5)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并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计划安排及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本着尊重历史、充分继承的原则,保留和认可原有各部门已形成的成果资料,对涉及到初始调查和变更调查的房屋、土地和林地等,将现有分散存放、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建立数据之间的联系,做到图数、图属联动,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提供有效的数据基础,以确保驻马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目前,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现有5万余宗土地、1000余个小区、7000余幢楼房和50万户房屋;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整理,形成标准、规范且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的数据,同时按照省厅要求对坐标进行转换处理,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为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合格的数据支撑,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提供保障,在此基础上实现登记信息数据的共享、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汇交,为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1.招标范围
1.1 区域范围
驻马店市辖驿城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其他托管区。
1.2 工作内容
中标单位对相应区域内的缺失图形信息又有权属登记资料的宗地,依据土地登记卡和宗地档案等相关资料,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规范要求,对宗地进行现场测量及资料整理。
中标单位对相应区域内的已有房屋图形数据的楼幢,实地核实房屋现状和现有房屋图形数据是否一致。核实一致的,沿用现有房屋图形数据。通过成果审查后入库到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
统一登记前,土地、房屋登记建立的权籍调查数据库或登记信息数据库,为存量数据库。中标单位对相应区域内的存量数据库通过整理、转换、抽取、关系重建对各类存量空间、属性及登记数据进行整合利用。
统一登记前,土地、房屋登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纸质和电子档案为存量档案。中标单位应依据规范整理存量登记档案。
将土地、房屋和林业等登记档案数字化,并实现与存量数据库与相关登记信息的关联。
土地、房屋登记未建立数据库的,应基于登记档案和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依据不动产登记建库标准,建立土地房屋的新存量数据库。
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以来形成的纸质档案的整理入库。
2.权籍调查对象范围
3.服务要求
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河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理技术要点》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安排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78号)的相关技术要求执行。
4.提交成果
4.1数据库成果
4.2文字成果
5.工期
本项目的服务工期为:2018年6月30日前底完成项目招标的所有工作内容,并完成所有成果的上交。
6.质量
质量合格,满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质检软件验收。
7.付款方式
1、中标方完成数据调研、资料收集并制定完工作方案后,甲方向其支付项目总价款15%;
2、中标方完成土地、房屋电子数据补录和档案资料扫描工作后,甲方向其支付项目总价款50%;
3、中标方完成土地房产数据融合关联并完成数据汇交后,甲方向其支付项目总价款25%;
4、项目验收合格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向中标方支付剩余10%项目价款。
评审打分标准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报价部分评分标准:10分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5分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40分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5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
报价部分(10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10 | |
商务部分(45分) | 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20分)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是测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是注册测绘师得4分,否则不得分;技术负责人是测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2分,是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其他技术人员每提供一个测绘高级工程师且是注册测绘师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8分;项目参与人员中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专家的得3分(以不动产登记工作专家名单为准),否则不得分;项目其他参与人员(不包括以上技术人员)有测绘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10人以上得1分,15人以上得3分。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注册测绘师除提供注册测绘师证以外,还需提供注册证原件或注册印章,注册单位必须是投标单位),另外以上人员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医保证明(从2017年3月起任意3个月),否则不得分。 | 20 | |
类似项目业绩(16分) | 2012年以来,承担过市级房产测绘项目,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4分;承担过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4分;承担过不动产权籍调查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份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得2分,最高得8分(以合同或协议原件为准,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16 | ||
涉密人员 (2分) | 具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满4个(含4个)得2分,4个以下不得分。 | 2 | ||
企业荣誉(2分) | 2012年以来,获得部级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优质测绘工程(成果)奖或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成果)奖的得2分。 | 2 | ||
企业实力 (2分) | 2014年、2015年、2016年审计报告结余与收入分配表中经营收入本年累计金额超过5000万的得2分。 | 2 | ||
认证体系 (2分) | 同时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缺项或者无则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 2 | ||
仪器设备 (1分) | 具备10台(包括10台)以上GPS和10台(包括10台)以上全站仪用于此项目,并全部有合格仪器检定证书原件者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 | ||
技术部分(40分) |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35分) | ①项目组织机构;0-3分 ②项目主要人员岗位职责;0-3分 ③项目实施工作安排计划;0-4分 ④项目人员安排计划;0-3分 ⑤主要仪器设备计划;0-2分 ⑥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0-4分 ⑦确保工程工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0-3分 ⑧项目实施技术方案;0-6分 ⑨项目难点及关键过程分析;0-4分 ⑩项目成果管理及保证措施;0-3分 | 35 | |
项目实施方案水平:(5分) | ①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完整性和可行性:0-1分 ②项目工作安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0-1分 ③项目实施方案的全面性;0-1分 ④降低成本、提高工作质量的建议和措施的可行性;0-1分 ⑤确保工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的合理可行性:0-1分 | 5 | ||
其他因素(5分) | 服务承诺:(5分) | ①承诺在服务过程中,拟派驻项目主要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计划人员保持一致。0-1分 ②调查人员承诺:承诺每个区域常驻1名调查人员配合工作的,且保证常驻人员不变动的。0-1分 ③承诺随时配合招标人进行调查,且措施合理可行的。0-1分 ④承诺数据整理的成果按上级部门要求及时调整且措施合理可行的。0-1分 ⑤承诺项目完成后两年内做好后续服务工作,措施合理可行。0-1分。 | 5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